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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和細則
  1. 必須為年滿十八歲之香港居民及為現有香港有線電視有限公司(「有線電視」) Discovery Channel用戶方可參加是次有獎問答遊戲(「遊戲」)。
  2. 參加者之姓名必須與身份証上之姓名相符。 所有得獎者於領獎時必須出示身份証以作確認之用。
  3. 由2015年8月10日至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參加者收看Discovery Channel推介節目後,登上 www.cabletv.com.hk 按指示提交答案才可參加遊戲。
  4. 遊戲截止日期為2015年8月31日晚上11時59分。遊戲參加時間以有線電視之電腦系統計算為準,任何於截止日期後收到之參加資料將不會受處理。
  5. 參加表格必須清楚填寫。若因參加表格內資料不實和/或不全,其參加遊戲之資格將被否決。
  6. 每人只限參加遊戲一次。
  7. 答中問題的 1名得獎者, 頭獎將獲得由Discovery Channel提供的台北3日2夜雙人旅遊,包括來回機票(經濟客位)+機場稅+燃油附加費及兩晚台北酒店住宿(一間房)。
  8. 如有多於1名參賽者答中,將由有線電視以抽籤形式決定頭獎得獎者。
  9. 在抽出頭獎得獎者後,有線電視會再以抽籤形式選出額外10名答中問題的參賽者,每位將可獲得特別獎< Discovery戶外背包及太陽帽>1份。
  10. 遊戲結果將於2015年9月3日在 www.cabletv.com.hk 公佈。
  11. 得獎者將於2015年9月2日前由專人致電通知安排領獎事宜。如得獎者提供錯誤之電話號碼將被取消得獎資格。
  12. 所有獎品必須於2015年9月8日中午12時或之前到香港荃灣有線電視大樓領取。有線電視將不會為得獎者安排獎品之郵寄服務。如得獎者不能於有線電視指定時間內及地點領獎,則當作棄權論。
  13. 所有獎品不能兌換現金或其他產品。
  14. 頭獎得獎者須遵照由有線電視及台北雙人旅遊服務提供者訂定之有關使用條款。詳情請按此瀏覽。
  15. 任何有關獎品之品質、可商售性或對某用途的適用性,有線電視恕不負責。
  16. 有線電視不會負責任何人仕因參加本遊戲或活動所引致之損失或損壞,得獎者亦不能因此對有線電視或其集團公司要求賠償或作出追討。
  17. 所有收集之個人資料均作保密,有線電視會將有關資料作以下用途: (i) 聯絡得獎者,(ii) 核對得獎者身份 ; 及(iii) 推廣有線電視之服務。
  18. 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將於遊戲完結後3個月內銷毀。
  19. 有線電視及Discovery Channel員工均不得參加遊戲,以示公允。
  20. 有線電視保留使用得獎者之名字、影像及相片用作宣傳及市場推廣之權利。
  21. 有線電視有權隨時更改或取消是次遊戲或獎品或修訂此條款及細則而無須事先通知。
  22. 有線電視擁有是次遊戲之參加辦法、獎品、遊戲細則及結果之最後決定權,參加者不得異議。如有任何爭議,有線電視保留最終決定權。
  23.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差異,將以英文為準。
  24. 參加者同意接本條款及細則約束。
  25. 本條款及細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監管及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