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 休會期續可「放暑假」 議員:唞暑絕對是誤解
【有線新聞】立法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令本屆立法會可照舊於7月至10月「放暑假」。
立法會議員舉手通過,廢除《議事規則》中同一會期內兩次會議不得相隔多於6星期的規定。往屆立法會會期由10月開始到7月結束,會期之間大會休會,俗稱「放暑假」,但立法會選舉改制後會期改為1月至12月,若果照舊7至10月「放暑假」,就會違反《議事規則》。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指今次純屬技術修訂,多名議員則指休會期間其他議會工作仍繼續。
選委會界別(經民聯)議員陸瀚民:「學校有暑假、跑馬有『唞暑』。不過立法會議員我可以第一身向大家說實在沒有這件事,反而立法會議員是休會而不休息,只不過坊間有時便於稱呼就把立法會休會誤稱暑假,這絕對是講錯、誤解。」
勞工界(工聯會)議員梁子穎:「議員仍要出席18個委員會的會議、其他法案委員會的會議或者研究項目的委員會會議。此外,立法會議員根本沒法例說明他放暑假,立法會大會休會期間議員仍要處理立法會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