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查冊案|終極上訴得直 稱裁決演繹憲法保障言論和新聞自由 陳國基:將檢視程序
【有線新聞】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車牌查冊案,終審法院裁定她上訴得直。判詞指運輸署提供的查冊用途既不清晰亦不明確,亦沒有把新聞調查排除在外。
蔡玉玲上訴得直,離開終審法院時表示:「對我來說就像是很久沒遇上過的開心事,可能對很多人來說都有相同感受。法院的裁決很好的演繹了我們受憲法保障的言論和新聞自由的精神,希望對業界和所有仍在努力的記者,都是一件鼓舞的事。」她形容是最後勝利,希望傳媒的調查報道不受限制,「其實這些自由對我們社會的健全發展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希望今次判決,亦可以令社會聚焦討論,日後無論在任何行業,在取得資訊方面如何做得更好。」
蔡玉玲2020年製作《鏗鏘集:721誰主真相》時,兩度查冊一名私家車車主個人資料。在申請表的三項用途中,揀選「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原審裁定她兩項虛假陳述罪成,罰款6,000元。
終審法院頒判詞,認為應該廣泛詮釋「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涵蓋任何其他與交通或運輸事宜有關的事務,包括調查車主與車輛的使用,與某罪行有潛在關聯的報道,沒理由將新聞調查排除在外;又指衡量蔡玉玲的虛假陳述控罪時必須考慮她製作721調查報道,正在履行受憲法保護的新聞及言論自由,運輸署選項的用字既不清晰亦不明確,蔡玉玲很可能誠實地錯誤相信新聞工作是符合用途。五名法官一致裁定蔡玉玲的陳述不屬於虛假陳述,撤銷定罪。
蔡玉玲案是第一宗記者因查冊被控告的案件,判詞也有考慮以往新聞機構成功查冊的數量,認為原審法院推論蔡玉玲明知而作虛假陳述,對她造成實質及嚴重不公。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說會因應判決檢視程序,「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政府非常尊重法治,我們一定會依法辦事,相關部門亦會因應判決內容檢視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