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經營的「先買後付」平台營運商表示樂意與政府討論監管安排
【有線財經】「先買後付」消費模式在歐美盛行,就連蘋果及PayPal等大型企業都爭相開發這個市場。這種模式在香港仍屬起步階段,但已有多個「先買後付」平台出現,其中一間來自新加坡的金融科技公司早於兩年前已進軍香港,目前在港的合作商戶約有3000間。
ATOME區域總經理Trasy:「我們佔比最多的年齡層其實是35歲以下,我們28至35歲佔約六成用戶亦是我們想聚焦的一個群體,一開始來到香港,先買後付的認知度未必很高,我想大概低於三成的用戶對這產品有一個認知度,今年我們在香港對先買後付的認知度的用戶,其實已經超過八成,即是過往一年有逾雙倍增長。」
「先買後付」Buy Now Pay Later模式其實近似分期付款,但服務供應商對用戶一般沒有特別要求,有別於使用信用卡付款,持卡人事前要經過入息審查,所以對年輕人及沒有固定收入人士尤其吸引。
但英﹑美及新加坡等地開始有聲音建議加強監管,擔心消費者過度消費累積債務。本港金管局亦認為「先買後付」如同借貸,已要求銀行年底前落實多項合規措施,但好像ATOME這類「非銀行」經營的平台,並不在金管局管轄範圍。
ATOME區域總經理Trasy:「希望可與香港政府或監管部門作討論,亦努力尋求不同討論渠道,如果政府在監管方面想更進一步的話,我們ATOME會全力合作。去到每一個國家,我們會視乎當地需求及管理模式及法律如何去做,我們亦會盡量配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覆查詢表示,「非銀行」提供的「先買後付」服務假如性質涉及經營貸款,就必須申領放債人牌照,亦有責任評核用戶的還款能力。
消委會早前亦表示關注相關平台的監管,促請平台申請牌照,亦建議平台儘快引入措施保障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