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6月1日生效
【有線財經】經歷1個多月諮詢,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發牌制度6月1日起生效。焦點落在零售投資者買賣,證監會預期最快下半年有首間平台獲發牌讓散戶參與。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臨時主管蔡鍾輝:「相關的虛擬資產必須是流通性高、市值大,規模較大才可讓散戶投資者進行買賣,如果有一些人作虛假或失實陳述,例如KOL等,這些本身是一項罪行。」
新制度6月生效之後,所有平台必須持牌才可在港運作,否則將觸犯刑事罪行,之前已在港營運的,有9個月寬限期申領牌照。證監會強調,目前未批准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向散戶提供服務,而現有大部分市面上的平台,均不受證監會監管。
證監會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6月1日起,尤其是外國平台、在港沒任何業務,真的不能在香港招攬香港投資者買賣,所以證監會絕對會立刻檢視有否這些廣告、是否很積極,我們也希望可以做到執法行動。」
為了加強投資者保護,平台營運者指引在穩妥保管、分隔客戶資產、避免利益衝突及網絡保安等有多項規定。
被問到如何規管市面上的虛擬貨幣提款機,證監會指將根據反洗錢監管架構,規範背後的交易平台,如果位處本港就要領牌。對於客戶或透過VPN「翻牆」買賣虛擬資產,證監會亦要求交易平台,確保客戶所在地可合法參與買賣,否則要暫停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