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搜查|電動單車違法通街走!時速可達70公里 外賣員:10個有9個都係電動
近年外賣送餐服務興起,馬路、行人路上都多了單車出沒,當中不少更是電動單車,往往高速地左穿右插。免費電視77台節目《一線搜查》訪問外賣車手指,電動單車時速可高達70公里或以上。有律師就表示,電動單車駕駛者最少觸犯了4條法例,一旦遇上意外得不償失。
電動單車屢禁不止
警方港島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人員7月13日至8月4日期間,曾於區內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共拘捕6人,當中3人被捕時懷疑正以電動單車送外賣,行動中同時扣查了6部電動單車。儘管當局早已多次表明,「電動可移動工具」在馬路上行走違法,但市面上依然見到不少電動單車穿梭,當中大部份都正在送外賣。
時速可達70公里
有不願上鏡的外賣員表示,電動單車時速可以高達70公里,而且「一撳掣即行」,充電一、兩小時,便可以用足一日,非常方便,成本每部只是介乎千多至二千多元,又說:「10個有9個都係電動。」《一線搜查》於尖沙咀拍攝期間,便目擊多部電動單車於馬路上行走,有市民形容電動單車會帶來「危機感」,認為政府應該發牌規範。
律師指觸犯4條法例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一線搜查》訪問時表示,電動單車暫時未有牌照規管,因此在馬路上駕駛電動單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至少觸犯了4條法例,包括「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陸偉雄續稱,如果駕駛電動單車時發生意外,同樣可能被控「不小心駕駛」甚至「危險駕駛」,即使電動單車駕駛者是受害一方,由於其本身就是無牌駕駛,因此仍可能會被控。
至於有商店販賣電動單車,陸偉雄就指暫時沒有法例監管電動單車買賣,因此售賣一方並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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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電視77台《一線搜查》
播出日期 逢星期一至五
播出時間 20:00-20:30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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