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案 檢方建議重判鄭文燦等11人12年有期徒刑
【有線新聞】在台灣,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檢方建議重判鄭文燦等11人12年有期徒刑。
桃園地檢署指控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涉嫌於「華亞科土地開發案」中收受業者500萬元新台幣賄款,鄭文燦否認犯罪,表示是他人誣陷。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他和另外10名共犯,建議重判有期徒刑12年。另外,檢方搜索鄭文燦住處期間搜出超過678萬新台幣現鈔,將按財產來源不明罪另行偵辦。鄭文燦是民進黨員,在蔡英文政府時期擔任桃園市長,亦曾出任海基會董事長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