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出台政策規管廣告代言行為 i-Cable 2022年04月12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江蘇省加強規管廣告代言,禁止11種可能讓消費者被欺騙或誤導的廣告形式。 當中包括藝人或公眾人物不得在影視節目中以植入廣告等方式為商家宣傳,網絡直播中亦不得以自己的名義推薦商品或服務;各類代言行為亦不得利用10歲以下未成年人代言等。 若黨政領導幹部以促進發展拉動消費、推動鄉村振興為目的,為本地非指定商家宣傳推廣,在不謀取個人利益的情況下可以得到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