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民批陳時中被控公然侮辱罪 高院維持判監三日
【有線新聞】台灣一名網民前年在網上批評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抗疫不力,被控公然侮辱罪,高等法院星期二駁回上訴,維持判他監禁3日,但可付三千元新台幣罰款代替監禁。
案情指台北一名姓賴的男子,因為不滿身兼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的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對新型肺炎的防疫政策,前年在Facebook以化名發表貼文,指陳時中隱暪疫情,為了討好美國出賣台灣。陳時中發現後報案,指他犯了公然侮辱罪。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認為,隱瞞疫情雖然屬於負面批評,但未超出適當評論範圍,這部分不構成犯罪,但在貼文中有部分字眼含侮辱成份,貶低陳時中人格和社會對他的評價,所以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這名男子。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兩度傳召被告,他都沒有出庭,之後一審,他承認曾以化名發有關貼文,但否認控罪,說自己只是於社群網站發表立場,並無侮辱陳時中。法院認為,有關留言不但缺乏尊重他人的法治概念,亦對陳時中人格、名譽、社會評價等造成嚴重損害,法院表示關於官員處理疫情的議題應理性討論並尊重不同意見,如果言論沒有指明具體事實,只是貶辱、漫罵、攻訐是不受言論自由保障的,加上被告沒有悔悟之心,所以判監禁3日,但可以支付3000元新台幣代替服刑。賴先生不服上訴,台灣的高等法院星期二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