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地鐵元旦起禁乘客用電子設備擴音功能等 違者最高罰500元人民幣
【有線新聞】廣州地鐵元旦起實施新措施,規定乘客使用電子設備時,不可以使用擴音功能,亦禁止乘車時戴面具,違例最高罰款500元人民幣。
隨著社交網站和串流平台興起,只要一機在手,幾乎人人都可以隨時隨地觀看影片,不過在公共場所便可能會產生噪音問題。鄭女士:「我坐車坐地走路我都不看手機,我就是這樣的人,你坐地鐵這麼吵,又大聲說話,就是這樣影響別人是不是,你小聲地看(電話)就沒所謂,大聲的(影響人)。」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宣布,明年元旦起實行新修訂《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內容包括禁止使用電子設備擴音功能,禁止攜帶電動代步工具進站、禁止戴面具或帶有造成恐慌的妝容、裝扮乘車等,違例最高罰款500元。有廣州市民認為執行時應寬鬆處理。陸先生:「要是你罰錢就太苛刻了,你不罰(錢)就說一下人家,點一點(提醒)就可以了其實,不過一般廣州人也不喜歡說人家不可以這樣(放擴音),因為你(聲音)太響就避開一點。」簡先生:「其實在廣東來說比較包容一些吧,就覺得沒所謂,但是(電話)太吵的話會提醒一下,畢竟現在每個人都比較煩躁,播放得太嘈怎麼樣的,就覺得會很容易引發其他的事情,例如打架、互罵這樣子。」
為提升市民出行體驗,新修訂亦要求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為「老、弱、病、殘、孕」和帶嬰幼兒的乘客提供便利服務,在列車內設置專座,合理配置車站衛生間、母嬰設施等。新規定下個月1號起實施,廣州地鐵說,作為市內主要公共交通工具,期望新安排可以提升服務質素和廣州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