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提出10項措施支持福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
【有線新聞】內地出入境管理局公布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將於明年1月1日起在福建全域實施。
出台的十項出入境措施,包括實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搭乘「小三通」航線到福建的台胞,可以網上申辦「台胞證」,持一次有效台胞證的人士,可以在入境時向口岸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五年期台胞證申請,至於到福建旅遊的台胞,就由旅行社「集中代辦」所需證件,令辦證方式更加便捷。
當局會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縮短審批和辦證時間,廈門、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7個工作天縮短至5個。另外,申請在閩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擬定居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定居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天縮短至10個工作天,一經批准便可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當局將擴大台胞證聯網核驗服務範圍,來閩短期旅遊、探親、商務的台胞,持用台胞證也可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就醫診療等公共服務便利,同時推廣設立「台胞台企專窗」和「出入境服務站」,進一步拓展12367熱線涉台服務事項,亦允許台胞人才隨帶外籍家政服務人員入境和停居留。
當局指相關措施對服務促進閩台人員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具有積極作用,目前各項措施正處於有序籌備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