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12月起禁用「生鮮燈」 律師指若違法可判罰款
【有線新聞】在街市不少肉檔都會用生鮮燈,令肉類看上去新鮮一些。不過內地公布,從12月開始將禁用,避免誤導消費者。
在北京這個街市,幾乎所有肉檔都沉浸在一片粉色燈光下。不過很快這個畫面不會再看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最近發布新規例,12月起禁止售賣食用農產品的商家使用這些俗稱「生鮮燈」,避免商家透過不同色調的燈光,改變產品看上去的色澤誤導消費者。除了肉檔,蔬果檔等都適用。
記者在街市買了一塊梅花肉,在檔販燈光下看都頗粉嫩,一拿開便失色。北京市民王先生說:「你用變色燈肯定看不出來,人家白的熾光燈就能看得出本色。」田女士說:「我還真碰過,就在這看得挺好,回家就覺得沒再看那麼鮮,反正當自己倒楣。」
肉檔檔主表示,自己看到其他行家都用才安裝,不覺得「生鮮燈」對生意有太大幫助,「感覺用哪燈都一樣、無所謂。鮮肉就是鮮肉,你不鮮肉再照也是不鮮。鮮肉就甚麼燈都一樣,關鍵是在於你買的東西好壞,你要是東西是光靠燈光,東西買回去到外面一看不好,(客人)下次還是不會回來。」
有內地律師說按現行法例,消費者如果被誤導購入了產品,外觀與實際狀態不一致,可以要求退貨退款及賠償。新規例將這個侵權行為提升到另一個層次。內地律師鍾蘭安指:「在這條規定當中明確說到了,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他繼續使用,就存在行政違法的行為。這樣的話市場監管部門是可以要求他,對他進行行政處罰,比如要求他改正甚至進行罰款。」
律師建議市民在賺買前,先拍下蔬果鮮肉的照片,一旦發現被誤導購入不新鮮食品,都可以有證據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