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平權|Henry終極勝訴後申改身分證 促以宣誓作標準 入境處:需先徵詢法律意見
【有線新聞】終審法院裁定,政府要求完成整套性別重置手術才可以更改身份證性別違反人權,有跨性別人士已經向入境處申請,促請處方以宣誓或醫生聲明作為更改性別的標準。
跨性別人士Henry:「當我可以更換身份證(性別),代表生活可以大致回復正常,例如去銀行時,不用被人大聲地在櫃位公開地叫小姐。」
跨性別人士Henry司法覆核,挑戰政府要求更改身份證性別時,要完成整套性別重置手術是違憲,由2017年入稟,到上月終極勝訴;他已經正式向入境處提交申請。Henry:「(入境處)知道我是原訴人,說會再通知,細節、時間表都沒有,總之都是沒有進展。」
另一名原告Q先生,促請入境處修訂更改性別的標準,是毋須接受不必要的醫學治療。Q先生:「我認為經過醫生評估,不一定要注射荷爾蒙,有些人因為身體狀況令他們不可以注射荷爾蒙。希望在三個月內可以修例,讓我們回復有尊嚴、可保障自己的生活。」
早在十年前,W小姐婚權案,終審法院已經在判詞提到,未完成整套性別重置手術的人身份存在法律問題,政府之後成立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平機會建議毋須醫學診斷,只要宣誓或醫生聲明就可以,以便與國際的發展趨勢一致。入境處說尊重終審法院的判決,正審慎研究,會在徵詢法律意見後跟進。
Henry:「用一個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符合國際法的做法,就是很簡單一個自我聲明、宣誓。跑了這麼久馬拉松、我稱之為超限戰,我等了很久,在我背後都有一班跨性別朋友,一日不能換證,基本上就是延長對我們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