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命案|兩度被判謀殺情婦罪成 證券公司前董事改判誤殺囚九年半
【有線新聞】12年前一宗無屍命案,證券公司前董事曾兩度被判謀殺情婦罪成,第三次審訊改判誤殺罪成,判囚9年半。
現年49歲被告陳文深是證券公司前董事,被控於2011年10月在淘大花園謀殺33歲情婦秦嘉儀。2015年首次審訊時,被告否認殺人,陪審團裁定他謀殺罪成,成為香港首宗沒屍體、沒招認、沒法證,而成功入罪的案件。被告後來上訴得直,2017年再審訊,改口承認為了自衛、錯手殺人,同樣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成。直至去年上訴庭認為有證據顯示二人曾經爭執,下令發還重審。九人陪審團接納被告說是被激怒而誤殺情婦,星期一一致裁定他誤殺罪成立,謀殺罪名不成立。
法官黃崇厚判刑指,被告前妻揭發婚外情後,曾兩度試圖自殺,情婦亦有嚴重抑鬱症,被告壓力指數上升到臨界點。根據被告自辯,他向情婦提出分手,對方聲稱會「搞到你老婆自殺」,捏造虛假指控令他身敗名裂等。法官說被告一怒之下不能自控,出手大力按壓情婦的口、鼻、喉嚨,令她窒息致死。法官認為被告行為殘暴但並非有預謀,被告亦不希望死者死在他手上,即使被告在這次審訊前承認誤殺,但並非「及時認罪」,判囚九年半。
被告在獄中服刑已經九年,懲教署職員說要帶被告回獄中計算刑期,才知道能否即時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