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2023|4.16起分兩期派發 揀八達通幾時要用完? 樂悠卡都拎得? 一文即睇領取資格、轉會條件
【有線新聞】新一輪5,000元消費券將於4月16日發放,首輪將發放3,000元,餘額則於7月16日發放,部分非永久性居民亦可以領取總額的一半,即2,500元。與去年一樣,市民可於六個指定電子支付工具領取。
消費券|一、消費券發放日期
第一期將於4月16日向去年合資格人士派發3,000元,其餘2,000元則在7月16日與新符合資格人士一起派發。若收取去年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仍然有效或沒遺失,市民則毋須再次登記。
消費券|二、八達通、樂悠咭用戶
八達通用戶同樣於4月16日領取首輪消費券,但若想準時7月16日領取次輪2,000元消費券,則須6月底前用完3,000元消費券。未用完者如在下月底前用完首輪消費券,則可在再下一個月中獲發次輪消費券,最遲10月底前須用完首輪消費券。
樂悠咭方面,若持有人用於登記去年消費券的八達通卡仍有效、可繼續用該八達通收消費券、毋須更改登記。
消費券|三、首期消費券不設「轉會」
政府指,市民必須以去年登記帳戶收取消費券,但次輪可以轉換支付工具。若相關帳戶已失效,市民須於指定期內更新指定期內儲值,更新帳戶的市民須以一儲值工具收取。
消費券|四、新資格準則
去年政府曾更新資格準則,除年滿十八歲的香港居民外,更須不是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
A. 2023年或之前年滿18歲,以及
B. 2023年為:
香港永久性居民;或
新來港人士;或
非屬上述人士但有條件成為永久性居民的香港居民;以及
C. 不是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
消費券|五、已經或意圖永久離港人士失領取資格
去年有市民收到政府發出的短訊,指將不符領取「第二階段消費券」資格。及後當局宣布,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為由提早領取強積金人士,將不符合領取「消費券」資格準則,但倘若相關人士已回流香港多年,或並非已永久離港或意圖永久離港,可書面提交申述。
當時大批市民收到訊息後,趕到消費券辦事處提出覆核申請,一度大排長龍。
消費券|六、支付工具
與去年一樣,市民可經六種支付工具PayMe、BoC Pay、支付寶香港(Alipay HK)、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領取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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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時可以領取首輪消費券?
答:首輪消費券將於4月16日派發,其餘2,000元則在7月16日發放。詳情按此
問:新一輪消費券可否轉會?
答:首輪消費券須以去年登記帳戶收取,但次輪可轉換支付工具。詳情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