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村屋僭建清拆期限滿 屋宇署沒即時執法 倡簡化程序、訂清晰時間表
【有線新聞】申訴專員主動調查發現,有近四成針對新界村屋僭建物的清拆令期限已屆滿都未清拆,巡查進度亦緩慢,相信要多十年才巡查完六百幾條村,認為目前屋宇署工作已超出負荷。
新界村屋不難見到僭建,申訴專員主動調查發現屋宇署巡查進度緩慢,截至前年只巡查46%認可鄉村,推算要花多十年才能巡查全部642條村。有部分個案巡查後9至18個月才發出清拆令,不符合「即時」執法的目標,而截至2021年發出近5400張清拆令,有超過2000張期限屆滿都未清拆,有個案更逾期八年才拆,容易令業主覺得不遵從也不會有法律後果。
公署認為屋宇署工作量已超出負荷,申訴專員趙慧賢:「部門不單未能集中資源打擊違規情況最嚴重的個案,更會因執法不力影響政策公信力。屋宇署應總結過去十年經驗,全面檢討加強執法策略的政策及資源運用,探究如何在現階段務實地將有限的資源,聚焦在最嚴重的僭建物類別及屢犯不改的違例者。」
截至前年,屋宇署就未獲遵從的清拆令提出過近1400宗檢控,近千宗成功入罪,但只有9宗判囚;罰款平均亦只得約9500元,即使再犯平均都只罰13400元。公署批評阻嚇力不足,建議屋宇署要向法庭反映嚴重性,並加強檢控持續不遵從清拆令的業主。
公署合共提出11項建議,包括建議屋宇署與地政總署成立跨部門聯絡小組,加強協作及處理特殊個案,又建議簡化執法程序及為各項跟進工作制訂清晰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