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林卓廷涉屯門遊行後要求男子刪相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脫
【有線新聞】2019年屯門遊行,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嫌要求一名男子刪相,法官認為他當日是四處撲火和化解紛爭角色,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
案發2019年7月6日,林卓廷與兩名男女遊行後,涉嫌在屯門警署外要求一名男子刪除手機內拍到示威者的片段,三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4罪。法官游德康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指,同意林卓廷是到場調停當日身處事主與示威者之間,化身為「隔熱點」,嘗試為事件降溫,控方也未能證明事主手機載有與將來刑事檢控有關罪行證據,裁定林卓廷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
男被告曾焌熙妨礙司法公正亦罪脫,但非法集結罪成。法官指被告當日語帶恐嚇,意味逼事主就範,不符保障事主安全。案件押後至下月9日,等候背景報告判刑,被告要還柙。
至於女社工鍾凱研,法官接納她逗留現場和檢視事主手機唯一目的是為事主解困、保障對方人身安全,當時曾有不知名人士接觸事主手機,有機會刪走電話內容,裁定她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不成立,當庭釋放。
法官接納林卓廷和鍾凱研並非自招嫌疑,又說若控方正確覆核片段,根本不應該檢控鍾凱研,批准二人堂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