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前房屋事務主任掩飾公屋調遷申請延誤 偽造及銷毀文件判服務令
【有線新聞】房屋署前房屋事務主任因延誤處理公屋租戶調遷申請,為掩飾而偽造及銷毀文件,判社會服務令。
被告2014年接獲葵涌邨租戶申請將家人加入戶籍以調遷至邨內較大單位,一年後察覺自己延誤處理申請,於是偽造文件訛稱上級已批准租戶調遷,以誤導房署,及後上級要求審查檔案時,他怕被揭發而銷毀檔案,到三年前他忘記回覆社署的轉介調遷申請,就更改便條的日期。裁判官信納被告並非貪錢或懶惰,曾購買隔音棉協助租戶減低噪音,考慮他背景良好及認罪,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