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承認煽惑他人立法會選舉不投票 判監兩個月緩刑一年半 i-Cable 2023年01月10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一名男子承認在網上轉載帖文,煽惑他人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不投票,判監兩個月,緩刑一年半。 案發在21年12月,被告胡康騏在社交平台專頁轉載張崑陽的帖文,煽惑他人不投票。辯方求情指被告有悔意,意氣用事才犯案,對家庭感到抱歉,想花更多時間照顧他們。裁判官指本案控罪嚴重,判監是其中一個選項,相信是單一事件、不會再犯,判處緩刑是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