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歌手莊正等十人暴動罪成囚逾四年 官:雖「不動口不動手」惟仍須負刑責
【有線新聞】2019年理大衝突,獨立歌手莊正等10人在油麻地暴動罪成,判監4年2個月至4年4個月。
31歲的莊正與另外9名21至31歲的被告,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案發2019年11月18日,10名被告被控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辯方為莊正求情,說他一邊做音樂一邊兼職做保安維持生計,音樂路上剛起步,熱誠未減,案件影響到他的音樂生涯,他亦願意承擔責任,希望服刑後繼續以音樂感染人;又說莊正重犯機會微乎其微,相信妻子會在背後支持他,確保他不會重犯;亦都沒有證據顯示莊正是暴動前線或擔當領導角色,案件困擾他3年,希望輕判。
法官林偉權判刑說,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作出暴力行為或威脅,身上亦沒危險品、非法工具或武器,部分被告只有口罩,但法官說,以為「不動口不動手」就無需負刑責是錯誤的想法,因為到場可以壯大聲勢,及鼓勵其他暴動者,罪責不會輕;又說當日警民對峙40分鐘,警方被人投擲超過250枚汽油彈,行為極之暴力;相信被告有沉重教訓,重犯機會十分輕微,不過必須對犯案者當頭棒喝,有阻嚇作用,法庭有責任重判,但並非要摧毀他們的人生,判10名被告入獄4年2個月至4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