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國豪機場遇襲案|一被告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訴遭駁回 i-Cable 2022年12月28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2019年在香港機場遇襲案,其中一名被告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訴遭駁回。 畢慧芬在案中被裁定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名成立,判監四年三個月。她提出上訴,指當日獨自到場,不認識其他人,不可能破壞機場;身上只有兩條索帶及口罩,不可能令付國豪身體嚴重受傷。 上訴庭指,她的理據與定罪完全無關,定罪不在乎有否武器、破壞物品、預謀或煽動,駁回她的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