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操守指引|教育局要求舉報校園違法活動 嚴重失當可終身停牌
【有線新聞】教育局公布《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列明教師「應該」和「不應該」做的事,包括不應鼓吹違反社會秩序的言論及應該舉報校園違法違規活動等,若行為被界定為嚴重專業失當,會被終身停牌,不得重新註冊。
教師專業操守指引終於公布,指引訂明八項教師專業操守準則,包括要求教師恪守法治,正確理解國家《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培養學生正確的國家觀念。指引具體提到,教師「應該」和「不應該」做的行為。當中包括應該讓學生立足香港,關心祖國,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公眾利益,應該積極支持及推廣國民教育,亦應該謹慎運用自己的社交平台就個人發布及轉載的訊息負責,若發現校園內有潛在違法違規行為,應適當地向校方及警方舉報。不應該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違反《基本法》、《香港國安法》活動,不應鼓吹違反社會秩序的言論,亦不應以個人立場選取教材,影響學生價值觀。
而處理投訴機制方面亦有變,以往教師操守議會有份處理投訴,不過將來所有投訴會交由教育局處理。對於輕微的個案,教育局會發出勸喻信提醒,較嚴重個案會發警告信和譴責信,警告教師如再有失當行為,有可能被取消教師註冊。若教師的行為屬嚴重專業失當,例如持續採用大量偏頗教材,歪曲事實,對學生價值觀帶來負面影響,會被終身停牌,不得重新註冊。被取消註冊的教師如不滿有關決定,可在14天內提出申述,若不獲接納,可在21日內提出上訴。
有教育界人士認為指引十分清晰,希望有罰之餘可以考慮嘉獎。
教育界(教聯會)朱國強:「最緊要都是守法。老師本身不應該做的東西,它寫得很清楚,這個時候大家都不能爭拗。它寫得愈清楚愈清晰的時候,大家都是引以為戒,內容其實可以更加正面,因為它說了做得不好的有甚麼後果,但做得好的那些,教育局都可以主動做一些活動,例如如何叫做得好,會有一些表揚的工作,令大家都知道原來以身作則、關愛學生的教師是很值得去表揚的,正面一點去推廣。」
朱國強認為,由教育局單方面處理針對教師的投訴不理想,建議加入業界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