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用地欺詐案|黎智英、黃偉強罪成 官指科技園損失金額影響最終判刑
【有線新聞】壹傳媒用地欺詐案,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兩項欺詐罪成立,二人完成求情,法官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黃偉強繼續獲准保釋。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控罪指黎智英和黃偉強由1998年起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將軍澳工業邨的蘋果大樓,違反租契。
辯方求情指,雖然違約長達20年,但力高辦公室佔地只有0.16%,主要用於出版及印刷,相信只是出於方便,希望法庭考慮被告當時未必意識到行為觸犯法例;又說黃偉強在公司無決策權、管理權,主要是依賴上級指示作決定,並非主謀,被捕兩年對他造成很大煎熬,精神科醫生指如判監禁式刑罰會令他精神情況惡化。
法官陳廣池指,專家報告認為科技園損失很大,銀碼大細會影響最終判刑,要求雙方確認科技園的損失或蘋果印刷的得益。
案件有待黎智英在高院上訴庭的案件完結後再處理,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