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李家超列110項KPI 涵蓋土地房屋供應、推進「再工業化」等 一文看清百大指標
弱勢社群學生擺脫跨代貧窮行動小組
1. 在完成為期一年的「共創明『Teen』計劃」的學員中,不少於 70% 在提升個人發展和正向思維方面取得進步。(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勞工及福利局)
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
2. 改善環境衛生及市容:
- 約 600 個各部門確定的環境衛生黑點於 2023 年底前消除至少 75%。(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相關政策局)
- 鼠患主要黑點數目於 2023 年底前至少減半。(環境及生態局)
-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與轄下公共屋邨不同持份者每年進行約 500 次聯合清潔行動。(房屋局)
- 於 2023 年為分布各區的 111 個道路構築物進行翻新/美化工作。(運輸及物流局)
3. 於 2022 年底前完成對亂拋垃圾、廢物處置和阻塞街道定額罰款的檢視,並在 2023 年中完成其餘與環境衛生相關法例的檢視,以提高執法的果效和阻嚇力。(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相關政策局)
土地及房屋供應統籌組
4. 確保土地如期到位:
- 在未來十年(2023-24 至 2032-33 年度)依時提供約 3,300 公頃新平整土地,當中不少於 1,300 公頃來自「北部都會區」。
- 在未來五年(2023-24 至 2027-28 年度),準備好可通過賣地或鐵路物業發展而可供市場興建合共不少於 72,000 個私營房屋單位的土地。
- 每年公布未來十年可供發展土地的供應預測。(發展局)
5. 增加土地供應:
- 就新一輪「綠化地帶」用地檢討中選取作房屋發展的 255 公頃土地進行可行性研究,以期在2024年或之前改劃第一批用地。
- 在五年內(2022-23 至 2026-27年度)為政府項目收回約 500 公頃私人土地(當中超過 90% 位於「北部都會區」),總量比過去五年(2017-18 至 2021-22年度)全港所收回的 120 公頃土地超逾四倍。
- 在 2023 年下半年至 2024 年分階段為以下「北部都會區」內的新土地發展項目制訂發展方案:尖鼻咀/白泥/流浮山、馬草壟、新田科技城和羅湖/文錦渡,以及新界北新市鎮。
- 在 2023 年內成立專責部門,以督導及協調相關部門建設「北部都會區」。
- 於 2022 年內發布有關交椅洲人工島就填海範圍、土地用途、交通基建及融資安排的建議,並於 2023 年開展環境影響評估的法定程序。
- 於 2025 年啟動將軍澳第137 區的工程,爭取首批人口於 2030 年遷入。(發展局)
6. 精簡發展程序:
- 在 2022 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主要修訂五條與發展相關的法例,使非大規模項目產生「熟地」的所需時間由現時的最少6年減至約4年,而大規模項目則可由約13年減至約7年。
- 透過屋宇署成立的「專責審批組」,就 500 個單位或以上大型私人住宅項目的一般建築圖則申請,約八成申請可於首次或第二次呈交時獲得批准(若無主要規劃、土地或消防安全問題),比現時提升兩成以上。
- 於 2023 年中或之前提出具體實施方案,把標準金額補地價的模式擴展至新界農地以及把工廈重建的標準金額安排恆常化。
- 為加快市區重建,在 2022 年第四季諮詢公眾後,於 2023 年下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強拍條例。
- 為推動「建築信息模擬技術」(BIM),在2024 年第一季推出應用軟件,將建築圖則的樓面面積資料是否符合審批要求的查核自動化。
- 於 2023 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簡化 2025 年起期滿地契的續期手續。(發展局)
公營房屋項目行動工作組
7. 增加公營房屋供應:
- 於未來五年(2023-24 至 2027-28年度)增加公營房屋(包括傳統公屋、「簡約公屋」、「綠表置居計劃」和「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的供應至約 158,000 個單位,較之前五年(2022-23 至2026-27年度)高50%。
- 政府於未來五年(2023-24 至 2027-28年度)興建約 30,000 個「簡約公屋」單位。
- 為合理運用公屋資源,在富戶政策下的兩年周期內審核不少於 450,000 份入息及資產申報表,以及每年深入調查不少於 10,000 戶與入息及資產申報和住用情況相關的個案。(房屋局)
8. 縮短輪候時間:
- 假設未來新增的公屋一般申請者及每年可供編配給輪候人士的回收單位維持在現有水平,將「公屋綜合輪候時間」在 2026-27 年度降至約 4.5 年。(房屋局)
9. 提早上樓:
- 於未來五年(2023-24 至 2027-28年度)分階段提早落成約 12,000 個公屋單位,達至未來10年(2023-24 至 2032-33年度)提早落成約14,000 個公屋單位,讓公屋申請者提早上樓。
- 提早預配所有新公屋單位,由現時獲發佔用許可證前約三個月預配,提前一倍至約六個月前預配。(房屋局)
10. 加快建屋:
- 規定所有預計在第一個五年期(2023-24 至 2027-28年度)落成的公營房屋,必須採用「裝配式設計」,當中包括「組裝合成」。
- 於第二個五年期(2028-29 至 2032-33 年度),規定不少於一半項目採用「組裝合成」;其餘項目亦必須採用「裝配式設計」。
- 於第二個五年期(2028-29 至 2032-33 年度)至少一半單位須採用「設計及建造」合約模式。
- 於 2023 年第一季制定「私人發展商參與興建資助房屋先導計劃」的政策框架。(房屋局)
11. 向公眾每季提供第一個五年期公營房屋項目的資料,並每年提供第二個五年期公營房屋發展項目的造地進度資料。(房屋局/發展局)
12. 改善設施:
- 每年在約十個公共屋邨進行外牆粉飾及/或小型屋邨改善工程,及在約20個公共屋邨進行園景美化項目。
- 挑選五條現有公共屋邨作為先導計劃,在未來五年進行具主題的改善工程。(房屋局)
13. 差餉物業估價署和水務署於 2023-24 年度完結前聯合造訪約 4,000 個「劏房」戶,以加強執行「劏房」租務管制和視察有否濫收水費。(房屋局/發展局)
公務員制度
14. 在 2023 年第一季向職方發出 《公務員守則》更新版,徵詢職方意見。(公務員事務局)
15. 在 2022 年第四季內完成優化動員機制,並於 2023 年第一季內進行首次演練。(公務員事務局)
16. 在 2023年第二季推出「行政長官表揚榜」獎勵計劃。(公務員事務局)
17. 制訂措施以加強管理表現欠佳人員的效率及效能,並在 2023 年內就建議措施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意見,然後落實推行。(公務員事務局)
18. 制訂措施以提升處理紀律個案的效率及效能,並在 2023 年內就建議措施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意見,然後落實推行。(公務員事務局)
智慧政府
19. 推廣「智方便」
- 「智方便」的年度用量(總交易次數)由 2021 年的 500 萬次倍增至 2023 年的 1,000 萬次,並於 2025 年增至 1,750 萬次。
- 在 2025 年或之前推動所有政府部門採用「智方便」為市民提供方便和一站式的電子服務。(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20. 在 2025 年或之前完成所有政府部門的電子政府審計並利用先進資訊科技推行 100 項新的數碼政府項目。(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21. 開放數據的年度用量由 2021 年的 220 億次增加至 2025 年的 500 億次。(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22. 在 2024 年中或之前,達至所有牌照和涉及申請和批核的政府服務全面電子化。如因法例或國際公約/慣例要求,申請人最多只須到相關政府辦公室一次。(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行政與立法關係
23. 由 2023 年立法會會期起,行政長官於每個立法會會期出席不少於四次行政長官答問會。(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
24. 政務司司長在 2023 年立法會會期內,於每次內務委員會會議後與內務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會面,以保持緊密聯繫及協作。(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
經濟
吸引企業及人才
25. 企業:
- 於 2022 年內,成立「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專責引進來自世界各地的高潛力、具代表性的重點企業,提供特別配套措施和一站式服務。(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於 2022年內從「未來基金」撥出 300 億元,成立「共同投資基金」,以共同投資模式引進和投資落戶香港的企業。(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 在 2027 年或之前吸引至少 100 間有潛力和具代表性的創新科技企業到香港營運或擴展業務,包括至少 20 間龍頭創新科技企業落戶。(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26. 人才:
- 於 2022 年內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吸引高薪人才和全球百強大學畢業生來港工作。(勞工及福利局)
- 於 2022 年內成立「人才服務窗口」,負責制訂吸引人才策略、推行相關工作、統籌處理「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及其他現行人才入境計劃,以及向來港人才提供一站式支援和協助。(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勞工及福利局)
- 於 2022 年內放寬「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申請安排,便利本地企業引入「人才清單」表列的本地缺乏的人才及為年薪達港幣 200 萬元或以上的職位招聘人才。(勞工及福利局)
- 於 2022 年內,放寛「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的逗留期限,並以試行形式擴展安排至本港大學大灣區校園畢業生(教育局/保安局)
- 自 2023 年1月1日起取消「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年度配額,為期兩年。(勞工及福利局)
- 於 2022 年內起簡化各個輸入人才計劃的續證安排。(保安局/勞工及福利局/教育局)
- 在 2022 年底前完成檢討「為來港參與指定界別短期活動的訪客提供入境便利先導計劃」。(保安局)
- 於 2023 至 2025 年期間,每年通過輸入人才計劃輸入至少 35,000 名預計逗留至少 12個月的人才,較 2020 及 2021 年的年均人數增加40%。(勞工及福利局)
- 在明年第一季內完成更新「人才清單」,以反映不同領域的專業及技術人才最新的短缺情況。(勞工及福利局)
27. 於 2022 年內在 17 個內地辦事處和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經貿辦)設立「招商引才專組」,積極招攬人才和企業到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勞工及福利局)
28. 於 2023 年中開展下一輪人力資源推算,並優化推算方法,從而就帶動香港經濟增長的重點行業及支撐城市運作的主要服務,提供更詳盡的人力短缺資訊。(勞工及福利局)
國際金融中心
29. 於 2022 年內就修訂主板上市規則諮詢市場,以便利具規模並從事先進技術企業上市,目標是在 2023 年上半年推出有開新的上市機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30. 於 2022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有關豁免市場莊家就雙幣股票進行指定交易涉及的股票印花稅的法例修訂,以期於 2023 年上半年推出雙幣股票市場莊家機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31. 吸引家族辦公室:
- 在 2022 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除例草案,為合資格家族辦公室提供稅務寬免。
- 視乎旅遊限制放寬,在 2022 至 2025 年間協助不少於 200 間家族辦公室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32. 於 2022-23 年度透過 「拍住上」 金融科技概念驗證測試資助計劃,資助金融科技初創企業及金融機構開展概念驗證測試項目,當中超過 50% 的解決方案在完成測試後得以商品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33. 擴大政府綠色債券的發行,在2021-22 年度起的五年內,總發行量比 2021-22 年度前增加五倍以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34. 於 2024 年為保險業實施風險為本資本制度,緊貼國際標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國際創新科技(創科)中心
35. 促進科研成果商品化:
- 為推動大學把科研成果轉化為商品或服務,於 2023 年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設立全新的「產學研1+計劃」,總資助額達100億元。
- 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資助計劃的研發項目的私營市場投入由 2022 年的 8 億元增加至 2027 年的 16 億元。(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36. 培育初創企業:
- 在 「創科創投基金」下吸引在本地創科初創企業的累計私人投資,由 2022 年的 17 億元增加至 2027 年的不少於 40 億元。
- 在「大學科技初創企業資助計劃」下獲資助的非常早期初創企業的累計總數,由 2022 年的 330 間增加至2027年的600間。(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37. 吸引創科人才:
- 在 2023 年 1 月起放寬「科技人才入境計劃」,以助從事創科產業的公司引進境外人才。
- 於 2023 年 4 月起在「研究人才庫」計劃下,向研發公司或機構增加聘用研究人才的資助,和向持有博士學位的研發人才發放生活津貼。
- 參與「中學 IT 創新實驗室」和「奇趣 IT 識多啲」計劃的中小學學校比率由 2021/22學年的54%增加至 2024/25學年的90%。(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38. 把「創科實習計劃」下的實習學生人數由 2022 年的 3,000 人增至 2027 年的 5,000 人。(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39. 推進「再工業化」
- 在「再工業化資助計劃」下資助在港設立的智能生產線累計總數由 2022 年約 30 條增至 2027 年超過 130 條;相關產生的累計技術職位就業機會由約 260 個增至超過 1,050 個;同期相關的累計私人投資配對金額,由約 3.4 億元增至不少於 13 億元。
- 把創新園內先進製造業的樓面面積增加一倍,由 2022 年超過 100,000 平方米增至 2027 年超過 200,000 平方米。(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40. 推行全新的十年發展藍圖改善和增建文化設施,包括以下改善方案:
第一階段(2022-2027)
- 預計表演場地的座位總數將會由 30,000 個增至 34,000 個(增幅 13%);及
- 預計表演場地的每年平均入場人次將會由約 300 萬增至約 340 萬(增幅 13%)。
第二階段(2027-2032)
- 預計博物館數目(包括正在籌劃的)將會由15 間增至 19 間(增幅 27%);
- 預計博物館的每年平均訪客人次將會由 500 萬增至800萬(增幅 60%);
- 預計表演場地的座位總數(包括正在籌劃的)將會由 30,000 個增至 45,000 個(增幅 50%);及
- 預計表演場地的每年平均入場人次將會由約 300 萬增至約 450 萬(增幅 50%)。(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41. 由 2023 年起每年透過「文化藝術盛事基金」支持四項活動,涉及最少 100,000 名參加者。(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42. 由 2023 年起,透過每年向 20 個新成立的中小藝團(主要由大專院校畢業五年內的藝術家組成)及 30 位在大專院校畢業五年內的新晉個人藝術家提供資助,加強對年輕藝術家的支援,協助他們參與文化藝術工作。(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43. 由 2023 年起,每年舉辦流行文化節,提供超過 20 個節目/展覽,預計每年入場人次超過 140,000。(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44. 於 2024 年舉辦「粵港澳大灣區文化藝術節」,以吸引:
- 5,000 位本地及內地藝文同業參與約 100 場演出及交流活動,預計吸引 140,000 入場人次;及
- 預計吸引 100,000 瀏覽人次觀賞開幕晚會的線上直播。(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國際貿易中心
45. 於 2023 年內舉辦或參與 60 項聯繫《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成員及持份者的相關活動/會議/對話,以尋求盡早加人RCEP。(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46. 於 2023 年內通過以下工作推動香港作為共建「一帶一路」功能平台:
- 舉辦多項相關促進活動及交流會,總參與人數不少於 7,000 人;
- 聯繫不少於 500 個專業和商界協會、商會和社區團體;
- 在疫情情況許可下,舉辦經貿代表團到 5 個「一帶一路」國家考察,共約 100 人參加;及
- 於 2024 年內就以上項目指標增加 5%。(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47. 透過以下措施在 2023 年推廣粵港澳大灣區的機遇:
- 進行各式推廣活動及交流環節,出席者不少於 8,000 人
- 與不少於 1,000 位企業家和公司代表進行接洽;及
- 於 2024 年就以上項目指標增加 10%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48. 2022 和 2023 年平均每年批予中小企業的資助額提高至 9 億元,即增加 2019-2021 年的每年平均額 5%。(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49. 於 2023 至2025 年間,加強招商引資,吸引至少共 1,130 間企業在港開設或擴展業務(即較 2020 及 2021 年的每年平均數字增加 16%) ,從而帶來至少 770 億港元直接投資金額和創造至少15,250 個就業機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50. 推動會議展覽業發展
- 通過於 2023 年 7 月 1 日推出的新計劃,在三年內支援超過 200 場展覽。
- 視乎疫情發展,在 2023 年內動工興建亞洲國際博覽館第二期,爭取在 2027 年啟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國際航運中心
51. 於 2023 年中,在「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下推出新計劃,促進高增值海事服務業的人力資源發展。(運輸及物流局)
52. 自 2023 年作分階段透過建立全新數據共享平台,促進海運及港口業數據共享,提高碼頭營運效率,並於 2025 年前實現更廣泛使用有關平台。(運輸及物流局)
53. 推動高增值物流:
- 與香港物流發展局及業界攜手於 2023 年內完成制訂行動網領,以推動香港高增值現代物流的發展。
- 於 2023 年上半年加強「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以鼓勵物流業界更廣泛地使用科技。(運輪及物流局)
54. 於 2023 年第一季開展沙頭角口岸重建計劃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保安局)
國際航空樞紐
55. 把香港國際機場海天客運碼頭改造成「海天中轉大樓」,以支持海空及陸空客運中轉。相關工程於2022年完成,2023 年具備啟用條件。(運輪及物流局)
56. 於 2023 年上半年推出「大灣區青年航空業實習計劃」,並於計劃首年提供約 300 個名額。(運輸及物流局)
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57. 由 2023 年起,律政司會率領由本地法律專業組成的宣講團,出訪東盟成員國、其他東南亞、中東及非洲國家。(律政司)
58. 於 2022 年底前成立專責小租,加強大灣區與香港區際司法協助及法律實務對接,以及在 2023 年底前設立專為大灣區爭議解決的線上調解平台。(律政司)
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59. 爭取於 2023 年內通過《2022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及在 2023 年內向立法會提交與《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適用於香港的相關附屬法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60. 於 2030 年自主進行專利實質審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61. 在未來五年內透過以下措施推廣知識產權公眾教育、人力資源培訓和專業服務:
- 接觸 100,000 名學生:
- 向 5,000 名不同行業的從業員提供知識產權培訓;及
- 吸引約 10,000 名本地、內地及海外人士参與一年一度的「亞洲知識產權營商論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香港故事
62. 於 2024 年,內地辦事處將透過以下活動,向內地推廣香港的優勢及機遇,相關次數較 2022 年增加15%:
- 造訪內地機關或組織不少於 3,200 次;
- 出席活動發表演說不少於 270 次;
- 接受傳媒訪問或舉行簡報會不少於 330 次;及
- 參加商貿會議不少於 800 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63. 於 2024 年,經貿辦將透過以下活動,向海外推廣香港的優勢和機遇,相關次數較 2022 年增加 20%:
- 訪問當地政府及組織不少於 2,700 次;
- 派員公開演說不少於 1,000 次;
- 接受傳媒訪問/舉行簡報會不少於 1,100 次;及
- 舉辦座談會、展覽、研討會及宣傳推廣活動不少於 1,300 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醫療
64. 加強基層醫療服務:
- 於 2024 年成立「基層醫療健康管理局」,加強統籌及管理公私營界別的基層醫療服務,制訂標準和設立質素保證機制。
- 推出為期三年的「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於 2023 年起轉介經地區康健中心議識別有高血壓或糖尿病高風險的市民至私營界別,作進一步檢查並接受適當治療服務。
- 優化長者醫療券計劃,於 2023 年起實施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將現時長者每年 2,000 元的醫療券增至 2,500 元。
- 於 2023 年第四季前為地區康健中心會員進行 140,000 次健康風險評估。
- 在 2023 年底前增加於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提供的資助門診服務名額,由每年約 600,000 個增至 800,000 個。
- 於 2023 年第四季前為醫療專業人員提供 800 個受政府資助的基層醫療培訓學額。(醫務衞生局)
65. 改善公立醫院專科門診服務
- 於 2023-24 年度將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內科專科門診穩定新症之第 90 個百分值輪候時間縮短 20%。
- 改善病人於醫管局專科門診看病流程,目標於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能有 75%病人:於 60 分鐘內完成由登記至醫生診症流程;及於 120 分鍾內完成由登記至取藥流程。(醫務衞生局)
66. 善用科技提升病人體驗:
- 於 2023 年3 月 31 日前,所有醫管局轄下設有遙距醫療服務之專科門診都能提供藥物送遞服務。
- 於 2023 年3 月 31 日前,所有醫管局轄下診所以電子方式簽發病假證明書以取代目前的紙本方式。(醫務衞生局)
67. 於 2023 年底前將精神健康推廣和公眾教育計劃「陪我講 Shall We Talk」的精神健康教育資源派發至 100% 的小學、中學及專上院校,以向不同教育程度人士宣揚精神健康訊息。(醫務衞生局)
68. 於 2025 年內將吸煙率從現時的 9.5% 減低至 7.8% 。(醫務衞生局)
69. 推廣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 (醫健通),於2023年底前達到以下使用量:
- 不少於 600 萬醫護接受者登記;
- 不少於 300 萬醫健通 eHealth手機程式用戶;及
- 每月平均不少於 10 萬電子健康紀錄取覽量。(醫務衞生局)
社會福利
70. 加強照顧兒童:
- 在 2026/27 學年完結前,將為低收入家庭而設的課餘託管服務收費減免計劃的受惠人數增至 4,600名,較 2021/22 學年增加超過 60%。
- 在 2026-27 年底前,將為暫時未能照顧年幼子女的父母提供的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服務名額增至 1,440個,較 2021-22年度增加近 70%。(勞工及福利局)
71. 改善安老服務:
- 在 2027 年底前增加 6,200 個資助安老院舍照顧服務名額,當中約 2,600 個名額會在 2023 年底前到位。
- 在 2027 年底前增加 900 個長者資助日間護理服務名額,當中約 300 個名額會在 2023 年底前到位。
- 由 2023 年第三季起把「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恆常化,並在 2025-26 年將可受惠人數由現時 8,000 人增至 12,000人。
- 由 2023 年第三季起將醫管局的「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計劃」的受惠人數由現時約 33,000 人增至 45,000 人。(勞工及福利局)
72. 加強支援照顧者:
- 由 2023 年 10 月起,把低收入家庭照顧者津貼恆常化,並把每月津貼額由 2,400 元增至 3,000 元。
- 由 2023 年起落實多項支援措施,包括為照顧者提供一站式資訊網站和熱線服務,以及增加暫顧服務。(勞工及福利局)
73. 改善康復服務:
- 由 2024-25 年度起,為有特殊需要兒童而設的到校學前康復服務達致「零等候」。
- 把殘疾人士日間康復、住宿照顧及暫顧服務的名額增加 10%,由 2021-22 年度的 35,100 個,在2026-27 年度或之前增至 38,800 個。(勞工及福利局)
勞工事務
74. 提升職業安全和健康:
- 將五年平均每千名建造業工人的工業意外率由 2021 年的 29.8減低至少10%,降至 2026 年的 26.8。
- 於 2023 年或之前,協助至少 50% 參與「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的建造業工傷僱員在開始接受治療後五個月內康復。(勞工及福利局)
75. 在現行的採購制度下,檢討政府外判服務合約中有關聘用非技術員工的薪酬待遇及相關的監察機制,目標是 2023 年第一季完成檢討。(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76. 保障勞工權益:
- 自 2022 年第四季起,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破欠基金)申請辦事處收到申請後,三個月內就簡單直接的申請從破欠基金發放特惠款項;不多於六個月內就 90% 沒有爭議及經確立的申請發放特惠款項。(勞工及福利局)
77. 加強就業支援:
- 於 2023 年上半年推出恆常化的「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鼓勵香港的大學畢業生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事業。
- 自 2023 年上半年起,聘用更多少數族裔人士出任勞工處的就業助理和一般助理,增加他們的就業機會。(勞工及福利局)
地區網絡
78. 陸續在十八區成立 「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關愛隊」,以提供關愛服務;於 2023 年在新界和市區的各一區(即荃灣和南區)成立「關愛隊」。(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教育
79. 大力推動 STEAM(科學、科技、工程、藝術和數學)教育,目標如下:
- 在 2024/25 學年前,至少四分之三的公帑資助學校於高小推行強化編程教育,以及在初中課程加入創科學習的元素(例如人工智能);
- 由 2022/23 學年起,所有公帑資助學校須委派 STEAM 統籌人員;
- 在 2023/24 學年前,至少四分之三的公帑資助學校安排 STEAM 統籌人員,教師參與創科基本專業培訓;及
- 由 2023/24 學年起,所有公帑資助學校須每年舉辦或參與具質素和規模的全校、校際、全港或國際 STEAM 活動。(教育局)
80. 優化專上教育:
- 繼續拓展學生的出路及優化專上教育,以讓最少分別 50% 及 80% 的中學畢業生有機會接受學位及專上程度教育(包括職業專才教育(職專教育)課程)。
- 鼓勵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大學開辦與未來經濟發展有更大關連的課程,從而令致:在未來五年,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學生當中,修讀與 STEAM 相關學科的比例達約 35%;在未來五年,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學生當中,修讀與「八大中心」相關學科的比例達約 60%。
- 將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公帑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學額,由現時的 5,595 個增加至 2024/25學年的 7,200 個。(教育局)
81. 促進與內地及國際交流
- 於 2023 年底前,將與內地締結姊妹學校的公帑資助學校數目增加10%。
- 待恢復與內地通關後,為學生提供更多參與內地考察的機會 ,目標如下:所有公帑資助學校學生,在小學及中學每階段,參與最少一次獲資助的初中及高小學生「同根同心」內地交流計劃和中學生「同行萬里」內地交流計劃等;所有修讀高中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的學生參與一次內地考察;及在 2025/26 學年或之前,為約 50% 的教資會資助大學本地本科生提供在香港以外的學習經歷。(教育局)
82. 加強國民教育:
- 在 2022/23 學年,所有公帑資助學校須委派專責統籌人員,領導學校以全校參與模式有策略地規劃國民教育(包括國家安全教育)
- 所有公帑資助學校須在 2022/23 學年完結前完成教育局主辦的國家安全教育到校教師工作坊。
- 由 2022/23 學年起,所有公帑資助學校須每年舉辦具質素的全校性國民教育活動,以及安排學生參與校際、全港性或全國性的國民教育活動。
- 視乎內地恢復免檢疫通關,所有公帑資助學校新入職教師及公營學校擬晉升教師須參加內地學習團。
- 由 2022/23 學年起,所有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須每年舉辦至少一項與中華文化有關的校本活動。
- 由 2022/23 學年起,所有公帑資助學校須為家長舉辦至少一項與國民教育相關的活動。(教育局)
青年發展
83. 在 2022 年底的公布首個版本的《青年發展藍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84. 加強參與公共事務:
- 逐步將參與「青年委員自薦計劃」的諮詢委員會數目由現時 60 多個,增加至 2024 年底不少於 125 個,以及至 2027 年中不少於180個。
- 透過「青年委員自薦計劃」直接委任的職位由現時約 130 個,增加至2024 年底不少於 250 個,以及至 2027 年中不少於 360個。
- 在收集的回饋意見中,不少於 70% 獲委任者認同計劃有助他們參與公共政策討論。
- 於 2023 年第一季推出先導計劃,開放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兩個地區委員會讓青年人自薦成為委員,並於計劃推出兩年後進行檢討。(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85. 深化政府參與:
- 在 2024 年底前有最少50% 的政府部門定期舉辦活動,讓青年認識不同專業,協助他們的生涯規劃。(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 成立「保安局義務工作隊」,於 2022-23 年支援至少 100 名新來港家庭兒童。(保安局)
- 於 2023 年為紀律部隊青少年制服團隊,提供至少 100 個紀律部隊內的實習名額。(保安局)
- 推出社會業界實習計劃,於 2023 年為紀律部隊青少年制服團際提供約200 個不同行業(包括在大灣區)的實習機會。(保安局)
86. 培育正向思維:
- 透過青年為主導和涉及跨界別協作項目培育青年人正向思維,目標受惠青年人次不少於 30,000,當中包括於 2025年中在第一輪計劃下的約 6,000 個受惠人次。
- 為青年人提供有系統和具質素的歷奇訓練活動,目標受惠青年人次不少於 50,000,當中包括於 2025年中在第一輪計劃下的約 10,000 個受惠人次。
- 在收集的回饋意見中,不少於 70% 的參加者認同在參加上述其中一項計劃後,有助他們建立正面人生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87. 豐富體驗:
- 增加「青年內地及海外實習計劃」每年的受惠人數,由 2019 年(即疫情前)的 4,000 人增加至不少於 4,800人(在 2024 年)及不少於 5,600 人(在 2027 年前)。
- 不少於 90% 的受訪參加者認同他們從計劃中有所得益以及認同計劃能達到既定目標。
- 不少於 80% 的受訪僱主認同內地及海外實習經驗寶貴,並認同相關計劃的參加者比非參加者更具競爭力。(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88. 不少於 70% 的受訪參加者認同他們參加「粤港澳大灣區青年就業資助計劃」後對創業的認識有所增加。(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89. 擴大「青年宿舍計劃」至酒店和旅館,以期在未來五年間提供約 3,000 個額外宿位。(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環境
90. 推廣減廢回收:
- 考慮立法要求 2024 年或之前大型屋苑和屋邨及戶數較多的單幢的住宅樓宇的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組織分類收集可回收物並交予回收商妥善處理。
- 於 2023 年初提交條例草案,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並於有關條例草案通過後六個月開始分階段實施。(環境及生態局)
91. 提升能源效益
- 政府建築物和設施的整體能源表現在 2024-25 年度與 2018-19 基準年相比提升超過 6%
- 在 2022-23 年度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把更多家居器具納入「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以額外節省 17% 能源(環境及生態局)
92. 推動綠色運輸:
- 在 2025 年或之前,為額外約 7,000 個政府建築物停車位配備電動車充電器(即將及剛完工的政府建築物內配備電動車充電器的停車位,此率將由三成提升至百分之百)
- 在 2023 年試行氫燃料電池巴士及重型車輛。
- 試驗最少 180 輛電動商用車,以於約 2025 年制訂未來路向。
- 於 2024 年或之前與全部四間港內航線的渡輪營辦商合作試驗電動渡輪。(環境及生態局)
93. 本地海魚養殖產量在五年內增加 100%。(環境及生態局)
運輸
94. 於 2023 年第一季完成《跨越 2030 年的鐵路及主要幹道策略性研究》初步結果的公眾諮詢,以期於 2023 年第四季整合主要運輸基建發展藍圖。(運輸及物流局)
95. 於 2022 年內完成「港深西部鐵路」(洪水橋至前海)的首階段研究,並於 2023 作第一季與深圳當局共同展開次階段研究。(運輸及物流局)
96. 在 2023 年下半年作提出「交通運輸策略性研究」的初步建議,並在 2025 年公布長道「運輸策略藍圖」的最終定稿。(運輸及物流局)
體育及康樂
97. 推出「體育及康樂設施十年發展藍圖」,目標如下:
第一階段(2022-2027)
- 開展 16 個工程項目;及
- 開展 15 個工程項目的技術可行性研究。
第二階段(2027-2032)
- 開展 15 個工程項目(需在第一階段確定為技術可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98. 由 2023/24 學年起,每年向 8,000 名參加者推廣城市運動。(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99. 通過 “M” 品牌計劃每年支持最少十項大型國際體育賽事,供不少於 350,000 人次參與。(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100. 海濱長廊:
- 2028 年將維港兩岸的海濱長廊的總長度延長超過 30%,即由 25 公里延長至 34 公里。(發展局)
- 每年於海濱場地舉行至少 30 項活動。(發展局)
- 針對維港兩岸特別是荃灣、深水埗及九龍城區現時有嚴重污染問題的排水口,在 2024 年底前將污染量減少一半。(環境及生態局)
101. 由 2023 年起分階段為 60 公里長「活力環島長廊」需改善部分和所缺路段展開工程,以期於五年內駁通九成長廊。(發展局)
102. 在 2024 年完成把紅花嶺一帶約 500 公頃的土地指定為郊野公園(環境及生態局)
103. 於 2023 年初進行地區諮詢,以期於 2024 年初起實施逐步開放,容許沙頭角邊境禁區內全部地方(中英街除外)進行旅遊活動。(保安局)
《憲法》、《基本法》及國家安全意識推廣
104. 加強推廣 《憲法》及《基本法》,在 2024 年舉辦不少於700次推廣活動(較2022年增加10%);相關活動的參加人數不少於90萬(較2022年增加10%);及網上宣傳的總瀏覽次數不少於 2,500 萬(較 2022 年增加 15%)。(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相關政策局)
105. 律政司會聯同法律專業團體和法律學院於 2023 年第三季推展「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律政司)
106. 於 2022 年第4季或之前成立「保安局青少年制服團隊領袖論壇」,讓各紀律及輔助部隊青少年制服團隊的出色隊員,就加強青年人國民身分認同和國家安全意識等議題向保安局出謀獻策。(保安局)
107. 於 2023 年底前增強約 10,000 名紀律部隊青少年制服團隊隊員的國家安全意識。(保安局)
保安
108. 為提升對關鍵基礎設施網絡安全的保護,政府會於 2023 年初就相關立法建議進行公眾諮詢。(保安局)
109. 於 2022 年底前,就立法規管線上及線下眾籌活動的建議諮詢公眾,以加強眾籌活動的透明度和問責性。(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110. 青少年在囚人士的更生:
- 於 2022 年底或之前設立「青少年研習所」及「正向實踐坊」,加強青少年在囚及獲釋後接受監管人士的心理及輔導服務。
- 於 2022 年10月與香港都會大學簽訂備忘錄,為希望繼續進修的在囚人士提供更全面的支援。
- 於 2022 年底至 2023 年第一季增設四所多用途家庭及更生服務中心,加強受監管的獲釋人士的心理及輔導服務。(保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