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七人認煽動顛覆政權 五人判入教導所、兩人下月判刑 官:不奢望改變被告思想
【有線新聞】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早前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5名未滿21歲被告被判入教導所,是首宗有未成年被告定罪的國安案件,其餘兩人則押後至下月底判刑。
7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案情指,他們去年1至5月透過擺街站鼓吹顛覆國家政權,說武裝起義是推翻中國及特區政府的唯一出路。他們較早前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法官郭偉健聽畢所有被告求情後,先處理其中5名被告的判刑。他說被告多次鼓吹武裝起義,主張無底線的流血革命直至成功為止,亦鼓勵同路人學習自衛術裝備自己,雖然無證據確實有人被煽動,但可能會影響心智不成熟的人和在短時間內令一個本來平和的人變得暴力,又說只要有一個人受煽動便會影響社會穩定和市民安全,對社會造成極大損害。法官又說,案發時5名被告均未滿21歲,考慮到年輕人不成熟、容易受唆擺,不排除他們受社會氣氛影響而對國家及香港有錯誤觀感,最終判他們入教導所。
法官在判刑後說,不奢望能夠改變被告的思想,但認為無論中國政府做得好不好、是否需要達到流血革命的地步,被告應自己想清楚前路應該如何走。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法官說會考慮判監,會等待另一宗類似上訴案件審訊完,決定押後至下月25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