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海恩宣布與袁弓夷脫離翁媳關係 大律師指單方面聲明法律認受性低
【有線新聞】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登報宣布與家翁袁弓夷脫離關係,她解釋袁弓夷被指涉嫌違反國安法,脫離關係是「國之大義」。有大律師說登報沒有法律效力,要向法庭申請、雙方同意。
容海恩18年與袁彌昌結婚嫁入袁家,加入建制派新民黨的容海恩,政治立場與家翁袁弓夷不同。袁弓夷上星期在加拿大宣布籌組「香港議會」,保安局指他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呼籲市民與他們劃清界線。
容海恩即日在Facebook表態,點名指家翁袁弓夷籌組「香港議會」,全心惡意顛覆特區政府職能,說全力支持警方依法打擊違法活動以儆效尤。
事隔兩日容海恩在報章刊登聲明,宣布脫離翁媳關係,她形容自己是「流著偉大祖國之血的中國人」,在國之大義前提下,基於老爺袁弓夷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所以脫離翁媳關係。丈夫袁彌昌未有回應聲明。
有大律師指登報聲明只是立場表態,無法律效力。大律師陸偉雄:「要有一份法庭聲明才有約束力及權威,如果一天未有法庭聲明,私下自己個人意願沒甚麼法律效力。正式官方聲明會傳召兩方,了解意願是否雙方都想終止關係。容小姐只是單方面作聲明,現在不是雙方面情況下,法律認受性很低。」
大律師說終止關係後,雙方接觸要減到最少,即使拜年、中秋團圓都不可以,否則會被質疑聲明不真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