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強烈反對聯合國報告 指國安法定義清晰、符國際慣例 湯家驊:對中港有偏見
【有線新聞】特區政府就聯合國專家報告提到港區國安法、司法獨立及結社自由等,逐點反駁並強烈反對報告的批評,認為是不公平及毫無根據,強調做法已保障人權。
特區政府在回應中提到,委員會誤解本港人權狀況,毫無根據地批評港府,認為委員會無考慮訂立國安法前的社會動亂背景,以及國安法的實際操作和成效。
對於報告提到中央對部分國安案件擁有管轄權,港府表示香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國家安全是屬於中央事權,國家在「一國兩制」下有權立法。國安法清晰列出危害國家安全的四類罪行,定義清晰、符合國際慣例,執法時亦有根據證據及法律,與被捕人士背景無關。
至於保釋條件嚴格,對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極為重要,指定法官審理案件亦不損害司法獨立或公平審訊,行政長官只是從現有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納入名單,不是就某宗具體案件選擇主審法官,委派誰人審理屬司法機構的獨立決定,國安法是為了讓港人重新享有反修例期間不能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委員會的專家報告亦指,港府打擊結社自由。港府表示結社自由的權利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護,但並非絕對或不受限制的,其他司法管轄區亦一樣。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批評聯合國報告對中國及香港有偏見,他說:「全世界國家均有國安法,英國國安法遠較香港港區國安法更嚴苛、更不尊重人權,但是委員會似乎不覺得英國國安法需要受限制或被廢除,反而覺得香港國安法要被廢除,這種態度是難以令人信服。」他呼籲港府多加解說,釋除外界對國安法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