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林卓廷判囚37個月 官:錯判形勢、令事件升溫 其餘六人判25至31個月
【有線新聞】元朗721暴動案,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判囚37個月。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林卓廷錯判形勢,行為令事件升温,若有要求軍裝警保護情況會不一樣。同案其餘六個被告判監25至31個月不等。
林卓廷母親到場旁聽,7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們全部經審訊後暴動罪成,當中林卓廷判得最重,以42個月作量刑起點。陳廣池指林卓廷作為立法會議員和政治人物,具一定知名度,明顯有別於其他被告,考慮他同意大部分案情、案件延誤等因素酌情扣減,判監37個月,其中3個月與民主派顛覆政權案同期執行。
法官陳廣池不接納辯方提出,案件是政治行為的延續,應同期執行,以免造成壓毀性影響。他認為會對單一犯案的其他被告不公,並一定程度鼓吹干犯更多罪行而獲輕判。又質疑林卓廷未了解事情就急於直播,反問是否只是想他人知道他履行公職那麼簡單。又問當日在中聯辦的暴動有過之而無不及,為何他又沒有直播。
法官說林卓廷將手持「保衛家園」紙牌的白衣人說是黑社會,令雙方都失去理性,不接納他是想將事件降溫,認為他是錯判形勢,令群眾聚集、不斷升温,導致事件螺旋式惡化。以林卓廷的身份,若有要求軍裝警保護情況會不一樣。
同案其餘被告以30至36個月作量刑起點,同樣獲5個月的扣減,分別判囚25個月至31個月。陳廣池總結時指2019年是社會「無奈、無言的痛」,事件徐徐落幕,希望將這個悲痛歷史引以為鑑、逐漸撫平。
法官在開庭時指,有市民向他提交一封為林卓廷寫的求情信,他指任何市民在法律程序未完結前寫信給法官都是不當,對案件有任何評論都應該細閱裁決理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