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推膠樽、紙包生產者責任制 謝展寰:初期訂定較低目標助計劃推行
【有線新聞】政府計劃修例推行膠樽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計劃今年上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有議員質疑法定回收目標保守,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解釋,初期訂定較低目標有助推行計劃。
通過修例後,飲品供應商需要為100毫升至2公升之間的膠樽和紙包飲品盒提供回收點,每退回一個要提供不少於0.1元回贈。計劃分為四階段,首階段膠樽法定回收率為30%,紙包飲品盒法定回收率為10%。有議員質疑目標偏向保守,陳月明:「市民近年回收意識加强,加上政府有信心綠在區區、回收商兩者可以協同發展,希望局方可以考慮稍後階段適當調高回收目標。」謝展寰:「香港也是比較密集的地方,要建設不同回收點可能較難,所以我認為一開始定低一點的回收目標,對於順利引入推出計劃相信有好處。」
另外,政府豁免小型供應商提交生產者責任計劃書及年度審計報告,有議員認為除了行政上的豁免,法定回收率亦應有寬鬆處理。陸頌雄:「譬如是一個小型工作坊,可能是磨豆、做豆腐、豆漿,新界有些做有機農場果汁,出來賣少少,多小的規模才算小呢?」謝展寰:「他就不需要再做計劃書,不需要做審核工作,那些市場審核是不是收了3萬個才是麻煩事,小型的不用做這些,我們構思是這樣。是否需要更多豁免,和業界商量的時候會再考慮。」
至於罰則方面,謝展寰指若回收率不達標,罰款會比回收膠樽費用高,具體金額仍在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