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非法集結罪脫 案件發還原審 男子再申上訴許可被拒 法官頒下判詞
【有線新聞】2019年荃灣非法集結案,案件發還重審,被告早前再申請上訴許可被拒,法官頒下判詞。
高院法官郭啟安稱不認同申請方,指續審命令會引致的不公平情況,屬極為特殊罕見。又指申請方重複上訴時主張新瓶舊酒、老調重彈,重申法院不是提供申請人作出沒完沒了爭拗的殿堂,終審法院更加如此,裁定申請人論點無一成立,申請上訴許可證明書被拒。
申請人葉澤深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沙咀道一帶非法集結,以及戴面罩違反《禁蒙面法》,原審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