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新聞》涉辱警違守則案 通訊局申終極上訴許可遭駁回
【有線新聞】《頭條新聞》涉嫌違反守則案,通訊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遭駁回,須支付18萬元訟費。
原本被通訊局裁定失實及辱警、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的環節在2020年播放,其中「無品芝麻官」主持諷刺醫護缺乏個人保護衣物罷工,但警方囤積口罩。另一環節「驚方訊息」由演員王喜打扮成警察,從垃圾桶冒出,指他們疫情期間取消巡邏。
港台工會及記協去年上訴得直,成功撤銷所有警告。通訊局不滿結果,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高等法院上訴庭頒下裁決,重申通訊局沒有採取正確處理方式,例如未有解釋為何節目建基於新聞報道的公眾擔憂和情緒,會被裁定失實,亦沒有考慮到港台曾經兩度邀請警方回應被拒。上訴庭認為這點屬事實裁斷,而非詮釋條例的問題。又不同意港台是基於社會地位辱警,認為通訊局提出的議題流於學術討論,不涉及具有重大廣泛,或關乎公眾重要性的問題,所以維持裁決。拒絕批出終極上訴許可,通訊局須支付18萬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