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關鍵基礎設施|保安局:考慮放寬通報嚴重事故時限至12小時
【有線新聞】政府計劃年底就保護關鍵基礎設施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保安局指會考慮放寬通報嚴重事故時限至12小時。
新法例建議涵蓋能源、銀行金融、醫療保健、資訊科技、通訊廣播,以及海陸空交通行業,大型體育或表演場地也包括在內。基建營運者要在港設立辦事處和電腦系統安全管理部門,定期評估風險,報告系統重大變化和參與電腦保安演習。保安局經諮詢後說會參考海外做法,考慮將嚴重事故通報時限由2小時放寬至12小時,並賦權專責辦公室主動向營運者調查原因。又澄清條例賦權政府在關鍵電腦系統連接設備或安裝程式,只有在營運者不願意或未能應對事故時,才向法庭申請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