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部位被潑灑不明液體 關注組成立半年收逾170投稿 機構促擴大性罪行法例涵蓋範圍
【有線新聞】近期街頭接連發生私密部位被潑灑不明液體事件,有受害人開設關注組半年收到逾百篇投稿,服務機構希望擴大性罪行法例涵蓋範圍。
這些投稿都是來自在街頭無端被人將不明液體,潑向私密部位的受害人。關注組成立半年已收到超過170個投稿。關注組版主CHARLENE:「最初的打算只想把大家的聲音聚集在一起,讓每人知道不是自己一個,並讓社會更多人知道這件事正在發生,而且發生在不同人身上。」
Charlene萌生這個想法是因為經歷過同樣的事情。去年在灣仔港鐵站出閘,臀部突然有暖感,轉身發現長褲濕透,「我很困惑,不知怎去定義這件事,在街上大腿、小腿被水濺到,都會突然想起是否沾濕了,所以有水滴下來,有很多疑神疑鬼的情況。」
法律改革委員會2012年曾討論性侵罪行的涵蓋範圍應超越觸摸或身體接觸,7年後撰寫的報告書就建議加入「作出涉及性的射尿液、吐唾液或排出其他體液的行為」作為罪行的構成元素。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當然覺得那些提議是有修改的價值,但最終政府能不能夠照單全收,或者只是接收部分的建議,這個是政府的決定。這個修改性罪行因為太多了,其實法改委是以斬件形式,令到某些項目可以早點出爐。」
最近有人因為向女性潑不明液體,由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改控普通襲擊罪,罪成兼判監三個月。
關注團體風雨蘭認為,現時法例模糊了性暴力的焦點,如果不能界定為性罪行,受害人求助難得到相應保障。
風雨蘭服務經理曾秋娜:「針對私密部位作出這個行為的話,其實當中的性意味都很強烈的,如果日後修例後未必涵蓋到時,也不代表這個性暴力事件是沒有發生。在我們機構立場,不是說在法例層面做一些定義,法例只是受害人在性暴力事件發生後,有多一個途徑選擇如何應對。」她說除了透過修例提高阻嚇,亦要社會多做教育,例如如何尊重身體界線,才可杜絕這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