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法官開始引導陪審團 需考慮從犯證人有否剪裁或給予假證供
【有線新聞】「屠龍小隊」涉嫌策劃2019年民陣遊行放炸彈,法官開始引導陪審團,提到案中有三名從犯證人因出庭指證可獲減刑,陪審團應該考慮他們會否因潛在好處而說出事實或是說出剪裁的版本。
多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法院,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指,被告被起訴串謀罪。她說串謀罪的罪責是兩名或以上串謀者達成協議犯法時形成,退出並非答辯理由,陪審團亦毋須考慮參與程度輕重和加入時間,不知道串謀存在、無意圖或假裝加入都不屬於串謀者。法官指三名從犯證人黃振強、彭軍壕和蘇緯軒最高可減刑一半,提醒陪審團須考慮他們在潛在好處下,有否剪裁甚或給予假證供抑或講出真相。
對於黃振強被質疑不是小隊隊長,法官引述他曾供稱自己會和另一名「軍師」策劃行動,事前隊員不知情,辯方亦無爭議過小隊運作方式,陪審團要思考黃振強是否擔任領導人物。
至於控方提到有被告「裝修」、縱火等,法官提醒這些是背景,即使陪審團肯定行為屬實,不能對被告作不利揣測從而推斷他們會干犯同類罪行。如果陪審團採納對被告不利的推論,亦必須是唯一合理的推論。法官指已盡量濃縮引導內容,最快到下星期四才可讓陪審團退庭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