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區會撥逾200萬建行人路上蓋 領展指樓面面積用盡拒「連接」 居民得物無所用迫淋雨
【有線新聞】上屆大埔區議會撥款興建一個行人路上蓋,原意是接通商場和巴士站令市民不用淋雨,但因為業權問題,部分路段仍然無遮無擋。
太和廣場巴士站旁這個行人路上蓋近月竣工,20多平方米,工程費253萬元。區議會最初預期可以連接有蓋商場電梯,不過上蓋去到中間樓梯位斷開了。市民:「唯有撐傘,這段路沒有辦法。」Ada:「 離開行人路上蓋已要淋雨,根本沒有用,興建這個很大工程。(知道用了多少錢?200多萬元)200多萬?(覺得是否值得)當然不值得、浪費金錢。」
擁有這段樓梯業權的領展,2017年已回覆區議會,因為用盡樓面面積未能加建上蓋,民政處工程組亦不建議單方面加建。區議會換屆後2020年通過撥款,時任區議員毛家俊解釋,領展多次說積極考慮加設臨時上蓋,所以才繼續推進。
而倡議興建上蓋、大埔區議員陳灶良對目前狀況表示接受,會與領展商討如何處理露天路段,「最重要設施有足夠多群眾使用,不是一家、兩家人、幾十人去用,難聽的說就要他們良心發現,如果不難聽就是,他們要以服務香港市民為主,這是一個宗旨。」
不想淋雨上去太和廣場,其實有另一條路線,沿巴士站前行多20多米,轉角樓梯上去,就會看到有蓋扶手電梯上商場,路程也是多一分鐘左右。
新一屆區議會議員只可就地區小型工程給意見,不再有權審批。大埔地區設施委員會主席黃碧嬌說,部門及持分者能多快提供資料亦十分關鍵,「有時走程序要兩三年,一起步寫工程計劃書,部門就應馬上給意見。不可行應盡早說,否則推進四、五年才說不行,浪費區議員時間,一屆都只是四年,你說不行就立即換其他工程。」她建議政府為工程可行性研究,設立量化評估制度,方便區議會判斷是否繼續推進項目。
領展說年初已再次回覆區議會,受樓面面積限制未能在樓梯位置加建上蓋,坊間亦沒有合適的活動式帳篷符合安全要求在樓梯上使用,因而未有承辦商願意承包工程,他們會加強露天位置的防滑設施。
大埔民政事務處指相關上蓋工程與太和廣場範圍連接,因涉及領展商場私人土地一直有與領展及地區人士聯繫及磋商,但未獲領展同意。處方會繼續跟進,尋求更便利居民的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