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劏房|調查:近半過渡屋住戶憂期滿後未獲公屋 政黨倡立適應期過渡
【有線新聞】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8月會向行政長官提交建議,有調查指近半過渡性房屋住戶,擔心居住期屆滿後要搬回不適切居所。有政黨支持為劏房訂立明確標準,但建議加入適應期,避免短時內有大量劏房被取締。
施政報告明確要規管劣質劏房,社會政策研究在5月至6月訪問354名過渡性房屋住戶,當中八成人滿意新居環境,近七成人指經濟狀況有改善,但有近五成人擔心居住期完結後仍未輪候到公屋,要搬回不適切居所。
委託研究的立法會議員林筱魯擔心規管會令劏房戶更難找到容身之所,促請政府維持過渡性房屋供應。選委會界別林筱魯:「取締後的劏房剩下多少?有多少間?現在我們也不清楚。業主又要維修,短時間內是否可以消化到所有受影響的住戶的需求?如果面對這麼多不確定性,我們要從居民角度去想,就算在住過渡性房屋的市民,他們究竟何去何從?這是個令人不安的情況。」
工聯會就建議政府要求7至14平方米的劏房業主向政府申報住戶基本資料,並主動介入需要幫助的個案,精準扶貧。九龍東(工聯會)鄧家彪:「一個人住七平方米與一家人住七平方米是差很遠,雖然也很迫,但一家人很難想像,對小朋友有極之負面的影響。我們走得一步,就算讓你合法出租,不代表政府不再理這件事。」
鄧家彪又說若政府即時立法及把標準定得過高,可能令大量劏房被取締,建議政府引入12個月臨時登記期和18個月適應期,條例實施五年後才提升劏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