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政府倡違例最高囚3個月 有議員指罰則太輕、沒阻嚇力
【有線新聞】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規定25類專業人員要舉報嚴重虐兒個案,政府建議違例最高監禁三個月。有議員提出修正案,將最高刑罰提高至監禁一年,亦有議員支持政府議案。
新界西北(實政圓桌)田北辰:「我實在不希望今日條例通過後真的再出事,發生人神共憤的虐待兒童個案後,發現有專業人士知情不報,最後法庭真的判了兩天,那時候又有社會聲音,為甚麼立法會當時通過法例,完全沒有阻嚇力,為甚麼罰則這麼輕,又要求政府修例。」
九龍東(工聯會)鄧家彪:「將最高刑罰『加辣』會否適得其反?原本是一起齊心合力貢獻專業,保護兒童變成機械式,我看見有風吹草動就立刻報,之後就如我無關,因為一年刑罰實在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