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律政司首引新刑事訴訟例上訴 劉偉聰、李予信獲准保釋、不得離港
【有線新聞】針對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首次引用新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申請上訴,兩人獲准繼續保釋等候上訴,而法庭暫定下月25日聽取各被告求情。
劉偉聰獲准保釋離開法院,劉偉聰:「後會有期。」同樣脫罪的李予信亦准保釋,李予信:「多謝關心。」
針對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首次引用新修訂的《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向法庭申請上訴,兩人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包括不得離開香港,而到警署報到就減至每個月一次。條例針對法庭在沒有陪審團下作出的無罪裁決,控方可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而法庭在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再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可以批准保釋,法庭亦暫定下月25日聽取各被告求情。
裁決這日,很多人來到旁聽,包括民主黨主席羅健熙,還有邵家臻;多國及歐盟領事亦派員到法庭,亦有市民通宵排隊。警方在法院外圍布防,除大批警員駐守之外,亦出動劍齒虎裝甲車戒備。有警員用攝錄機拍攝現場情況,又截查法院外的人。
社民連一度計劃在庭外請願,被警方阻止,及後警方在法院外拘捕四男一女,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在法庭內外叫囂。
案件由拘捕到審訊,經歷多年來到這日裁決,受到廣泛關注,很多人來旁聽,公眾席都滿座,正庭及延伸庭的記者席都坐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