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條例修訂|議員倡罰款兼判囚:香港人出名唔怕罰錢 保安局:擬加入個人刑罰
【有線新聞】政府指爭取七月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有議員建議罰款以外須判監,當局說正考慮。
新界西北(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其中一個例子是安裝防火門,現時新門是13,000元,竟然只罰款16,000元。今次罰則由5萬元提升至10萬元,我當作他將來由16,000元提升至32,000元,賠率還是2.5:1,大部分人都會博。你知道香港人出名不怕罰錢,最怕坐牢。」
署理保安局局長卓孝業:「我們就其中一些部分,譬如阻礙法團進行維修工作或業主蓄意阻礙或不配合的話,現時正考慮就此加入個人刑罰,包括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