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修訂《職業介紹所守則》 禁金錢誘外傭「跳工」 有線新聞 2024年05月09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勞工處修訂《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規管介紹所誘使外傭「跳工」和推銷借貸。 《守則》禁止介紹所提供金錢誘因等使外傭提早終止合約以轉換僱主,並須向求職外傭清楚講解入境規定,亦要向僱主說明若外傭提早終止合約,公司會否退款或另選外傭。 針對介紹所安排外傭借貸,介紹所申請牌照或續牌時須填報是否與財務機構有關聯,不得向求職外僱提供貸款資料或扣押僱傭合約,以迫使外傭支付或償還任何款項。為保障僱主權益,服務協議須訂明各項服務的收費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