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各口岸打擊走私、受管制食物 食環署:走私食物構成食安風險
【有線新聞】海關今年第一季截獲近四百宗走私及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數字是去年的近四成,認為是通關後人流車流增加所致。當局會聯同食環署加強抽查,提醒走私食物除了犯法,還會構成食安風險。
海關跨境橋岸科港珠澳大橋貨物組指揮官鄧維邦:「(今年)復活節假期檢獲未經煮熟蛋或肉類的數量有輕微上升趨勢,相信是因為跨境人流逐步回升,甚至在假日節日期間個別口岸刷新新的人流、車流新紀錄,而這些案件超過九成三,都是從旅客渠道截獲。」
海關聯同食環署檢疫偵緝犬小組在西九龍高鐵站搜查旅客行李,海關說,多了人從內地或海外進口受規管食物,例如野味、肉類和家禽等。去年截獲的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有1,048宗,走私有9宗,回復至疫情前水平,最高一宗罰款4,000元。通關和港車北上後多了港人到內地旅遊消費,但海關說暫時未見走私食物入口有上升趨勢。
食環署提醒非法進口食物可能來歷不明,亦沒有經本港食安中心檢測,難保安心食用。
食環署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衛生總督察鄧耀恒:「這些食物在走私或者運輸過程中,大多被放置在危險溫度及衛生環境欠理想情況之中,而來歷不明以及未經檢驗的肉類,更可能含有經接觸或動物傳染的病原體。」
根據法例,走私及非法進口受管制食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監禁六個月。海關在各個口岸擺放這些宣傳單張,羅列受管制食物。有甚麼是不可以帶入境,看看便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