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CHAT|獎勵市民舉報公屋富戶 羅淑佩:$3000收返公屋呢筆生意做得過
【有線新聞】房署近年加強打擊公屋富戶,並計劃設立賞金制度鼓勵市民舉報。房屋局常秘兼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天(3月31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金額會參考好市民獎的3,000元,相信舉報的市民並非為了金錢,而是為了社會公義。她直言,「如果少少獎勵就可以收返間屋(公屋),呢筆生意做得過。」
循公屋名車作調查方向 已掌握部分車主身份
羅淑佩表示,早前親身到屋邨視察時見到有名車停泊,「自己(頭頂)電燈泡都著咗」,認為可以循公屋名車作調查方向。她指出,租戶擁有的車輛亦是資產之一,雖然車輛會折舊,二手、三手車都會有不同價格,加上公屋戶因租金便宜,住的時間較長的公屋戶能儲到錢買車並不出奇。但有些初期搬入新屋邨就已經有貴價車輛,甚至有中港牌,就會「重點調查」是否屬於濫用公屋的對象。
她又說,已經掌握部分車主的身份、車輛的狀況,會交予打擊濫用小組嚴肅跟進。羅淑佩亦指,小組中有紀律部隊背景的同事,明言「係好似查案咁查你」。
羅淑佩:相信市民並非為金錢 是為社會公義
至於設立賞金制度鼓勵市民舉報,羅淑佩表示,會參考「好市民獎」設立3,000元獎金,但先要條件是市民需要「具名」舉報,並會與對方面談了解情況,以防鄰里之間胡亂舉報或惡作劇。她強調,「相信舉報的市民並非為了金錢,而是為了社會公義」。
被問到會否擔心造成財政壓力,她坦言,打擊濫用需要成本,現時的文件工作、覓地建屋成本亦要數十萬、過百萬,認為「如果少少獎勵就可以收返間屋(公屋),呢筆生意做得過。」羅淑佩又指,當局亦會積極考慮向正輪候公屋人士作抽查,包括剔除已離開合資格範圍的輪候者。
對於新一期居屋已出售逾57%單位,羅淑佩認為,居屋需求仍然很大,不少申請人正排隊等「揀樓」,相信「居屋會滯銷」的說法是言之過早。另外,針對部分人購買居屋後並非自住,而是持有一段時間放售圖利,羅淑佩指,批出出售許可前可以考慮要求業主提供水電費單,證明對方有長期居住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