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7宗入侵電腦系統案 涉款210萬元按年升兩倍
【有線新聞】警方表示,去年個人及企業因為電腦系統被入侵而招致的金錢損失,按年增加兩倍,呼籲個人和企業加強網絡保安。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陳純青:「(畫面)最終停了,代表黑客已經找到了真正目標的使用名稱和密碼,這個時候黑客已掌握了整個局勢。可以做甚麼呢?錄影、影相等等的動作」。
警方向傳媒示範模擬黑客入侵企業電腦系統,除了可以存取及修改檔案,還可以將所有資料加密,要求受害人交贖金解鎖。數字顯示,去年電腦系統被入侵案件有37宗,當中大部分都是企業,招致損失的金額達210萬元,比前年高出兩倍。
陳純青表示,一宗企業內部入侵案件,牽涉一些前員工在10多個月中對舊公司在未經授權底下,將71萬元的資金轉移到3個不同的個人銀行戶口。
去年多間大型機構遭黑客入侵電腦系統及勒索,其後更因拒交贖金而被「撕票」,導致大量個人資料外洩。警方過去半年在本地及聯同國際刑警兩次移除多個釣魚網站和惡意伺服器,建議個人及企業要定期更新系統及軟件,以及使用高強度密碼。
陳純青指,數據顯示,當一個企業系統受損後,要花費100萬進行復原工作。除了業務受阻,聲譽、商譽也可能受損,更重要的是需要花費巨額金錢,作出事故應變和系統提升善後的工作。
警方已跟9間網絡安全機構成立網絡安全特別行動小組,透過交換網上威脅情報,促進公私營合作打擊網絡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