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搜查|寵物友善餐廳趨普及 惟法例存灰色地帶 帶狗狗到食肆室外地方用餐或違法?
不少市民視寵物如家人,外出活動或吃飯都會帶牠們出街,而市場上寵物友善餐廳亦愈開愈多。不過法例規定,除導盲犬,其他狗隻不得進入食肆範圍,即使在餐廳的露天地方用膳,亦有機會誤墮法網。
據統計,香港至少有24萬住戶有養貓狗等寵物,不少人都會想帶寵物到餐廳。但法例規定不得帶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違規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法例定明不准狗隻進入食肆,顧客未必清楚,如果允許狗隻進入餐廳,有關餐廳須承擔一定風險。一家寵物友善餐廳負責人 Vincent向《一線搜查》表示,餐廳須注意,餐廳範圍是以登記的圖則界定,換言之,不論是室內或室外,如果室外範圍都在登記圖則內,狗隻都不可進入,否則有機會被食環署人員檢控。
Vincent認為現行法例已不合時宜,「法例只是歧視狗隻,只限狗隻不得進入餐廳範圍,但其他動物只是不得進入廚房範圍。」他希望當局可修訂法例,例如讓餐廳劃分某些區域可讓寵物進入;又或讓寵物友善餐廳提出申請,在當眼處張貼有關的標誌,讓食客知所選擇。
《一線搜查》HOY TV77台
播出日期:逢星期一至五
播出時間:20:00-20:30
78台 22:30重播
WhatsApp報料熱線:68960931
節目重溫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