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視光師驗眼馬虎無驗散光 消費者投訴後獲退款
【有線新聞】消委會去年接獲54宗有關配眼鏡的投訴,今年一至二月已收到8宗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2宗。消委會表示,接獲的投訴涉及驗眼馬虎、變色眼鏡產品效果與實際不符,亦有個案反映藍光眼鏡出現反光及鬼影情況。
在投訴個案中,有投訴人到A眼鏡店配眼鏡,並攜同舊眼鏡紀錄予視光師作參考,並告知對方自己有近視、遠視及散光。但視光師拒絕參考舊紀錄,直接為其進行檢查。整個程序迅速完成,投訴人認為視光師態度懶散及敷衍。
投訴人試戴新眼鏡數星期後,一直感到視力模糊,於是翻查當日的驗眼紀錄,發現視光師根本沒有驗到其有散光。投訴人遂到另一家眼鏡店再次驗眼,對比兩間店舖的驗眼結果,發現數據懸殊,於是返回A店展示兩邊數據的差異並反映不滿,認為視光師驗眼出錯及處事馬虎所致,於是向消委會求助,並要求退款。經消委會介入後,A店表示會作出檢討及改善,並願意以現金方式作退款,個案得以解決。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於選購眼鏡時,不要單純被廣告或優惠吸引,應多加留意商戶的信譽及口碑,亦可參考過往及親友的經驗,並由註冊的視光師提供服務。收到新眼鏡時宜立即試戴,如感到視力模糊或不適,應盡快向商戶提出以作調校。
消委會又指出,近年不少消費者或因價格較便宜等因素而考慮到內地配眼鏡。儘管價錢較低,選擇眼鏡店時亦要留意其口碑和視光師的專業資格,和需要往返內地的次數而增加交通成本和所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