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曾辦支持政府活動 競投津助福利服務可加分 社署:確保愛國愛港
【有線新聞】社署今年首季起在競投新津助福利服務時會新增評分標準,包括有關社福機構曾舉辦支持政府政策的往績等。
社福機構日後競投政府津助福利服務時,會新增評分要求,包括過去三年要曾舉辦支持政府政策的活動或服務。活動可與福利政策、國情或國家發展,又或者是慶祝國慶、回歸的活動有關,還有要在地區有服務網絡。
有收取政府撥款的社福機構認為可以照舊批評政府政策。聖公會福利協會執行委員副主席管浩鳴:「不是想像中般邪惡。譬如十分簡單,政府要削減1%的撥款,我們有些意見,我認為是不會有問題。只是過往政府有些項目、其他節目,社福機構的參與度較少。」
社聯說社署早前透過簡介會向社福機構講解新的評分標準,仍然以服務運作、協作管理等佔高比例,必須以質素為本才有機會成功競投,相信新評分項目不會造成影響。
不過有議員指社福機構提供服務,本身已有助社會穩定,現時社署新增評分項目,會令人有政治審查的感覺,小型社福機構亦會更吃力。社會福利界(新思維)狄志遠:「因為資源本身都不是太充足,要另外尋找資金去舉行活動,以表示在這方面有投入及支持的話,對小型機構來說會是百上加斤。」
社署說有關要求將會在今年第一季起競投新津助福利項目時加入,以確保協助推行福利政策的社福機構是愛國愛港、支持特區政府,令各項福利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