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張劍虹:不同意言論自由包括「向老闆說不」 稱黎曾吩咐催谷港人上街
【有線新聞】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控方從犯證人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開始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蘋果日報》高層毋須黎智英下達指示都知道採訪角度,張劍虹不同意。
黎智英和張劍虹分別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開始盤問張劍虹,張劍虹說包括他在內幾位高層與黎智英相信同樣價值觀,例如相信民主、反對極權,認同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辯方指黎智英從來沒作出編採指示,所謂指示其實就是高層共同持有的價值觀。法官李運騰質疑編採指示應是報道的角度,例如偏頗地負面報道中國的新聞。
辯方之後改問,所有蘋果高層都知道角度是如何,黎智英根本毋須下達指令。張劍虹不同意,憶述黎智英出席遊行時要等候他下車做訪問,又吩咐要「做大」新聞,催谷更多人上街,如果沒有清楚的指示,即使支持民主自由都不會作出這些行為;又說蘋果所稱的重視言論自由,不包括向老闆說不。張劍虹又指黎智英會在飯盒會講及時局或想法,亦隨時提出指示,不同意目的只是聆聽下屬意見 。
辯方提出蘋果多年來都以頭版呼籲港人在六四和七一發聲和上街,張劍虹說蘋果初期形象以狗仔隊見稱,但2014年後轉變很大,不只牽涉一頁報紙,而是整整半年的大型活動,包括租用大廈外牆廣告,又改編孤星淚歌曲。辯方指由於牽涉的內容較少,預計盤問所需時間不會比控方的六日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