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11人承認暴動罪 判囚3年10個月至5年1個月 有線新聞 2024年01月19日 【有線新聞】2019年理大衝突,11人承認暴動罪,判監3年10個月至5年1個月。 案發2019年11月18日,多名示威者嘗試離開理大,在紅磡暢運道集結,與警方發生衝突,並向警方射箭、投擲汽油彈及磚頭等物品,他們身上有眼罩、手套、頭盔、防毒面罩等裝備。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案情使年齡變得微不足道,沒有理由輕判幹下橫蠻行為的人,即使有兩人案發時不足18歲,但認為判入勞教中心或教導所不足以反映罪責,決定判監46至6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