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炸彈案|3人被控串謀恐怖活動或導致爆炸 認罪分別囚2年半至6年 有線新聞 2023年12月28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光城者」爆炸品案,其中三人被控串謀恐怖活動罪或串謀導致爆炸罪,判囚2年半至6年。 三人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23歲的張昊揚、20歲的郭文希、19歲的何裕泓被控串謀恐怖活動罪,指他們在前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間與其他人策劃以炸彈,襲擊法院大樓等公共設施,何裕泓認罪,判囚6年;張昊揚及郭文希承認交替的串謀導致爆炸罪,分別判監6年及2年半。同案另外四人早前認罪,三人判入教導所,一人判囚5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