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指引》設出席率規定 連續缺席會DQ 陳國基:愛國愛港議員不會有壓力
【有線新聞】政府公布《區議員履職監察機制指引》,要求會議出席率要達八成,議員辦事處每周辦公時間至少40小時。署理行政長官陳國基說發出指引是希望日後有根有據,相信對絕大部分愛國愛港的區議員不會造成任何壓力。
《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長15頁,定出多項區議員工作指標,包括會議出席率不得低於八成、離港逾48小時須通知區議會秘書。上任3個月內成立最少一個地區辦事處,可以與其他議員合辦。辦事處每周辦公至少40小時,其中最少4小時要在平日夜晚、周末和公眾假期;每周一次在區議會辦事處當值,參與「會見市民計劃」;每年親身參與至少6次民政事務處活動、親身出席地區諮詢會、居民大會等,如果不達標可能會被處分。
署理行政長官陳國基被問到指引會否太過細緻,他說上一屆區議會有區議員開會說粗言穢語、妨礙會議等,有需要設立指引。陳國基:「我相信對於一個真正服務香港市民的區議員,這些所謂準則根本是很正常的事,我們只是針對如果將來有些區議員好像以往不盡責、做出一些不可接受的行為,我們有根有據、可以依循規矩去跟進。我亦有信心這些準則對於絕大部分這次選出來愛國愛港的區議員不會有任何壓力。」
陳國基日前為候任區議員主講培訓班,寄語區議員要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等。陳國基:「我說各位區議員要將國家安全放首位及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我們要確保區議會貫徹《基本法》下一個非政權性的區域諮詢及服務組織的定位。很簡單,因為如果沒有國家安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這些只會淪為空談。」
他說民政事務專員陸續為區議員培訓,區議員下月1日宣誓就任後,首次會議一個星期內召開,之後政府地區治理領導會議,會聽取18區的主席匯報會議結果。